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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制订全面上市政策」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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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制订全面上市政策」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代主席:

  多谢张华峰议员提出「制订全面上市政策」这项动议辩论,以及涂谨申议员提出的修正案。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吸引更多海内外资金投资香港证券市场,这与张华峰议员的出发点完全一致。我会先在开场发言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提出的「建议改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联合公众谘询的有关事宜,作初步回应。聆听议员发言后,我会就各项议题作整体回应。

证券市场的变化

  现行的上市规管架构于二零零零年代初订立,当时的证券市场规模明显较小,结构亦远较目前简单。在过去十多年来,我们的市场经历了大幅增长,而且变得复杂。具体来说,过去十年,在香港上市的公司数目由1 135家上升至去年年底1 866家,升幅达百分之六十四,而总市值则由8.1兆港元上升三倍至去年年底24.6兆港元。以往市场主要以服务本地的公司及业务为主,现在已演变成为内地及海外公司首选的集资中心。香港市场一直对国际投资者开放,而我们在科技、监管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发展,亦令市场参与者能够更容易从外地直接参与香港的市场。

  香港证券市场在规模及复杂程度已经历了巨大演变,故此有需要为应对现今的市场环境设置一套切合时宜的审批流程及模式。正如财政司司长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指出,面对庞大而复杂的证券市场,我们须不断检视有关规管制度、精简程序、提升市场效率和质素,巩固香港作为首选集资中心的地位。

联合谘询的目的

  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在今年六月就「建议改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展开联合谘询,目的就是令上市监管架构及流程更能应对市场迅速的发展。政府欢迎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就这个重要的课题进行联合谘询。

  谘询文件建议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增设两个委员会,即「上市政策委员会」及「上市监管委员会」,「上市政策委员会」处理上市政策,「上市监管委员会」则处理涉及合适性问题或具更广泛影响的上市个案或申请,同时建议绝大多数首次上市申请仍由上市委员会审批,而证监会不再常规性地就新申请人提交的法定存档另行发表意见,有关的审批工作仍会主要依赖市场参与者(即上市委员会)代表进行。

  谘询文件旨在引进更多一站式处理,让证监会及联交所有更集中的平台,更早处理对市场质素、竞争力及发展重要的政策及决策,以及简化上市申请程序,令审批流程更有效率。

聆听市场的意见

  张华峰议员的议案提及,有意见关注落实建议会否干扰现时的上市程序及削弱香港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议案亦建议政府在认真聆听业界就谘询文件发表的意见后,审慎制订全面的上市政策及厘清上市合适性的定义。

  上市政策方面,谘询文件建议的上市政策委员会讨论有关市场质素、竞争力及发展重要的政策议题。上市政策委员会的成立让证监会及联交所有一个更为集中的平台,以便更早处理重要的政策及决策。这样可加强协调、提升效率,从而作出及时和经周详考虑的决策。

  至于合适性定义方面,合适性规定已纳入《上市规则》多时。联交所须认为发行人及其业务适合上市,才可批准上市。联交所根据其过往作出的决定,曾就此议题发表指引。就谘询文件内建议将有合适性问题的申请交由上市监管委员会处理,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已注意到市场有意见希望厘清合适性定义。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会分析及考虑就谘询文件所收集到的所有意见书,包括上述有关合适性定义的意见。

  正如我们在本月九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指出,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持开放的态度,聆听市场的意见。谘询进行至今,各持份者对谘询建议十分关注,并提出了很多不同的意见,政府乐见业界的踊跃反应。事实上,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已把谘询的回应期限延长两个月至本月十八日结束,令谘询期长达五个月,让各界人士有足够时间和更多机会提交意见。

  谘询期刚刚结束。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已表示会审慎地考虑及分析所有收到的意见书,以拟备有关的谘询总结,并在适当时候发表。就议员今天发表的意见,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亦会细心聆听和考虑。

  代主席,我暂发言至此,待议员发言后,再作整体回应。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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