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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为定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提供福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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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在内地定居的香港长者(即65岁或以上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三年,每年在内地定居的香港长者人数及其占该年长者人口的百分比;
 
(二)过去三年,每年在内地定居的香港长者(i)按照广东计划领取高龄津贴及(ii)按照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的人数及款项总额分别为何;
 
(三)是否知悉现时哪些社会服务机构在内地为定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提供社会服务;如是,有关机构的名称及其提供的服务详情为何;及
 
(四)有否评估及分析长者选择定居内地的原因及趋势;如有,详情为何;有否计划为定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推行全面的跨境福利政策;如有,有关的政策内容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志祥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政府统计处最近一次就内地居留的香港长者特征的住户统计调查在二○一一年二月至三月进行。根据有关统计调查,当时有78 200名65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在统计前的六个月内,在内地逗留至少一个月。另一方面,在二○一一年年中,香港共有约941 000名65岁或以上的长者。 

(二)社会福利署(社署)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设有「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为领取综援不少于一年并选择返回广东省或福建省养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继续提供现金援助,包括每月的标准金额及每年一次的长期个案补助金。社署亦设立「广东计划」让选择移居广东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毋须每年返港,亦可领取「高龄津贴」。在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六-一七年度,「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和「广东计划」的受助人数及款项总额表列于附件。 
 
(三)就上述的「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和「广东计划」,社署委任了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代理机构协助推行计划。代理机构的职责包括进行家访,以跟进受助人的情况及核实他/她们续享金额的资格、处理受助人或其他在广东省及福建省的人士/团体对计划所提出的查询等。 

  社署自二○一四年六月起推行「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为在中央轮候册上轮候入住资助护理安老宿位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提供一个额外选择,让他/她们选择入住两间由香港非政府机构在广东省营办的安老院舍(香港赛马会深圳复康会颐康院和香港赛马会伸手助人协会肇庆护老颐养院)。截至二○一六年十月底,曾先后有132名长者参与该项计划并入住两间院舍。
 
  此外,「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长者医疗券试点计划」在二○一五年十月六日推出,让合资格香港长者可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使用长者医疗券(医疗券),以支付该医院指定门诊服务的费用。该试点计划旨在为香港长者多提供一个可使用医疗券的服务点,便利一些居于内地或邻近深圳地区(例如新界北区)的长者获取所需的医疗服务。截至二○一六年十月底,共有1‍ 060位长者曾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使用医疗券。
 
(四)我们明白有香港长者(尤其那些早年由内地来港生活的长者),可能会选择到内地定居。政府尊重香港长者选择到内地定居的决定,并透过上述各项计划为作出这样选择的长者提供协助。我们会继续留意长者到内地定居的情况,及适时检视上述各项措施。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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