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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力促市场健康竞争,制衡领展独大局面」议案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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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力促市场健康竞争,制衡领展独大局面」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多谢近四十位议员的发言,有多位议员对领展营运拆售商业设施及停车场表达关注。就领展与政府及房委会的关系,以及目前它受到的地契条文和与房委会制订的契诺的限制,我在开场发言时已作详细说明。我亦解释了为何今日政府回购领展基金单位,以及它旗下的商业或停车场设施皆不符合公帑运用得宜的原则,这无论当年拆售决定是对是错,今天来说,回购是不可行、不可取的。
 
  在开场发言时,我亦说明了,房委会与领展所订立的限制性契诺对领展及其业权继承人的约束,这包括继续以优惠的租金出租予指定单位所提名的非牟利机构作社会服务或教育的用途,是不可以再另收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在开场发言时,我亦说了,如领展或其后继业权人违反任何的法规、地契条文或与房委会订立的契诺,相关政府部门及房委会必定会追究及采取相应行动,包括法律的行动。
 
  在辩论中有议员对房委会辖下商业设施的运作提出批评。事实上,公营房屋的居民和一般市民大众一样,在日常生活上,需要使用多种公共设施和相关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社会服务、文娱康乐及商业设施。对这些设施和服务的需求,各地区之间会有差异,而且会随着时间而改变。政府各专责部门会考虑实际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划。至于增设公众街市的建议,稍后会由高局长有所回应。
 
  主席,政府并没有在二○○五年把其辖下所有的零售和停车场设施拆售给领展。其后亦没有再拆售相关的设施。目前,房委会仍然管理辖下47个屋邨内的主要商业及零售设施,当中有些设施位于领展辖下商业设施附近。房委会会因应实际情况,在现有商场合适的位置加设商铺,增加零售服务。
 
  此外,房委会仍然会继续在新落成的公共屋邨内设置商业设施。自从领展上市后落成启用的房委会商场共有14个,分别位于观塘、牛头角、启德发展区、元朗、北区和沙田。连同房委会位于油塘毗邻领展商场的大型地区商场「大本型」,现时由房委会提供的商业及零售设施总面积达到22万平方米。
 
  在规划新的公营房屋项目时,房委会会尽量兴建最多的住宅单位,为更多居民提供可负担居所,以达致地尽其用。但房委会亦会因应情况在公共屋邨和屋苑提供社会服务和商业设施,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
 
  有议员反对房委会以整体承租方式出租辖下街市,希望可避免营运者使用价高者得的方法投得营运权。我要指出,房委会于其新落成的街市均采取竞投的方式,用整体承租的方法出租,即把一份租约批予一个承租商,由它再分租予个别档户,并且负责整个街市的管理,这是自一九八八年以来行之有效的模式。其好处是借助私营机构的专业营运能力和经验,为居民提供更佳的购物选择和服务环境。不过,房委会在评审街市承租商的建议时,会根据其过去经营街市的表现及所竞出的租金,以混合计分的方法评分批出租赁合约,并非纯粹「价高者得」。
 
  主席,房委会亦会对整体承租商作出监管,包括规范行业类别、提高对档户的保障、采纳全面的表现评估,适当地平衡商业营运应有的弹性,以及居民的购物需要。房委会透过与整体承租商签订的租约规定他们除了向租户收取租金、冷气费、差饷及管理费外不得收其他任何费用;又规定承租商须要确保物业以传统街市形式经营,并且提供一定比例的食品和杂项的行业。就此,我于今年三月在立法会会议上答覆张超雄议员提问时已有所阐述。另一方面,房委会会定期视察街市,确保承租商遵守租约规定、维持具质素的管理服务,并且与各持份者包括档户等建立良好关系。房委会每两个月对承租商的表现进行评估,在评分过程当中会考虑屋邨管理谘询委员会的意见。承租商能否有效及畅顺地管理街市的日常运作,是房委会决定是否与其续约的最重要评估因素。若承租商的表现未能达标的话,房屋署会约见及警告他们;若警告无效,房委会有权在租约到期前终止其合约,并且在一指定期间内不再邀请他们竞投街市承租合约。过去亦曾有事例,街市承租商因违反与房委会签订的租约,要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他们的租约。
 
  议员亦提出在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公共屋邨内增设商铺的建议。由于屋邨地方有限,房委会和房协会不时检讨屋邨情况,善用空间,并在确保居民有足够公共空间以供流通及休憩的前提下,尽量平衡居民对不同设施的需求,在可行的情况下会考虑增设非住宅设施,为居民提供各类社区、教育、福利及零售设施。
 
  至于议员提到在公共屋邨设立墟市的建议,这当然涉及食物及卫生局负责的相关政策。在此,我想强调,房委会会配合食物及卫生局有关设立墟市的政策和运作安排,持开放的态度去处理任何来自社区团体或者区议会的有关建议。当然,公共屋邨一般人口比较密集,故房委会须审慎考虑邨内空地举办墟市及其形式对居民和屋邨环境的影响,例如会否破坏环境卫生、阻碍公用通道、滋扰居民或引来无牌小贩摆卖等,但我们会充分聆听屋邨居民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

  上述房委会有关公共屋邨内增设商铺和假日墟市的立场,其实在今年五月上届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也曾作详细讨论。
 
  多谢主席。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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