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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打击水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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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杨岳桥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打击水货活动,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已制订「怀疑水货客监察名单」(监察名单),以加强截查怀疑水货客并拒绝他们入境。此外,内地当局于去年四月十三日宣布,收紧深圳户籍居民赴港旅游政策,即日起停止签发一年多次赴港个人游签注,改为只签发一周一次个人游签注(即「一周一行」政策)。另一方面,有政党建议政府向在过去24小时内经陆路入境的陆路出境旅客征收即日陆路离境税(离境税),而旅客如在某期间(例如过去六个月)内出境次数超过某个数目,则有关税款会按该次数递增,以增加水货活动的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二○一四年四月至今年三月(即由「一周一行」政策实施前一年至实施后一年),每月:
(i)深圳户籍居民入境后即日出境的人次、
(ii)香港海关查获该等人士违反限奶令(即每名16岁或以上人士每24小时计可携带净重不超过1.8公斤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离境)的个案宗数,及
(iii)入境处根据监察名单拒绝该等人士入境的次数,并以表列出该等数字;

(二)有否定期修订监察名单;如有,修订的准则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曾在一九九九至二○○○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及考虑征收海陆离境税,并于二○○三年向本会提交《边境建设税条例草案》(但最终因为当时立法会及社会上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分歧而没有推进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政府有否研究(i)向水货客征收离境税在原则上是否合理、(ii)征收离境税在技术上是否可行,以及(iii)除离境税外,有何其他方法可加重水货活动的成本;如有研究,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经谘询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后,现就提问综合答覆如下:

(一)自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起,内地有关当局停止向深圳户籍居民签发「一签多行」个人游签注,改为签发「一周一行」个人游签注。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没有备存深圳户籍居民来港后即日离港的人次的分类统计数字。

  至于在二○一四年四月至二○一六年三月期间,香港海关查获涉及内地居民违规出口配方粉的案件宗数,以及怀疑从事水货活动被拒入境内地居民人次,按月表列于附件。

(二)入境处制定「怀疑水货客监察名单」,透过不同方式,包括从被捕或定罪人士资料、情报收集及出入境数据分析等,将怀疑从事水货活动访客的资料放入监察名单内。在他们再次入境时,入境处会进行查问,若他们来港的目的有可疑,便会拒绝他们入境并即时遣返内地。

(三)在二○○二至二○○三年期间,政府曾计划向经陆路或海路离港的人士征收边境建设税,作为开源措施,以协助支付投放于改善边境建设的开支。然而,在考虑社会各方意见后,政府认为基于当时的经济环境,并非推行边境建设税的适当时机,因此搁置有关计划。

  各执法部门自二○一二年九月开始,不时进行大规模联合行动,遏止水货活动,改善铁路和口岸的秩序,保障居民的日常生活,并因应水货客的作业模式调整行动策略。自「一周一行」措施在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实施以来,内地访港旅客数字,特别是非过夜旅客数字,均有下降趋势,显示措施的效果已经展现。政府目前并没有计划向即日陆路来回旅客征收税项或其他费用。各有关部门会继续密切监察情况,持续采取现行各项措施打击水货活动。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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