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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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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想问一下奥雅纳挪用政府的机密资料,其实当局会否报警处理?是否有涉及商业罪案或刑事成分?警方是否有必要调查?
 
发展局局长:据我所知相关部门正征询法律意见,收到法律意见后会进一步跟进。
 
记者:奥雅纳是否仍然继续参与横洲项目?是否应该终止(该公司)进行项目?
 
发展局局长:我不太掌握现时这个项目具体工作去到哪一个阶段,至于涉及具体的合同执行,我估计相关部门一定会按照合约订明的条文去处理。
 
记者:局长,你说马绍祥作为你的下属,他有就文件的事与你商讨,报警的决定你亦有参与。
 
发展局局长:是。
 
记者:但你们两位其实都是其他人的下属,这个决定有没有更上层的官员参与?有没有与他们谈过?
 
发展局局长:我觉得大家应该聚焦事件本身的性质,正如刚才所说,我们觉得议会里出现这些行为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商量后决定报警。
 
记者:那有没有与CY讨论过?
 
发展局局长:我相信我已经回答你了。
 
记者:到底两日之间发生过什么事?为什么两日后决定报警?
 
发展局局长:一方面我们要冷静下来想一想;另一方面,事实上我们的工作很忙,每日我们的日程都排得很满,因此并非两日内发生了什么特别事促使我们去报警。
 
记者:现时发展商推出的楼盘面积越来越小,你觉得这是否一个不健康的情况?你说有考虑过有关限制楼盘最小面积的意见,考虑点是什么?为什么觉得暂时未有需要?什么时候会考虑推出这些措施?
 
发展局局长:我们有考虑过,但目前不打算在这方面实施限制,一方面我们认为让市场按市场需要去反应会比较合适。由卖地、楼盘入则到出售和楼宇落成,中间有好几年的时间差距,几年间市场会发生什么事情大家都预计不到,所以保留弹性给予市场,令市场可以更好地反应去迎合市场需要,这会比较合适。第二,这些小单位都有一定的市场需要,譬如有年青人想搬出去自住,但经济能力有一定的限制,他未必可以立即买到一个比较大单位,所以他可能会选择一个较小的单位。作为政府,我们不适宜剥夺他们的选项,由我们帮他做决定他住多大的屋,这样做不太合适。但我想提醒大家,这些小单位在现时的市场气氛和供求情况里,购买不难,但大家要考虑日后如要换楼,是否能很容易将这些单位出售?这是要考虑的。
 
记者:想问报警的事,怕不怕开了坏的先例会令行政立法关系变差很多?
 
发展局局长:我们有考虑过,但不担心。大家可能都记得几年前黄毓民议员在立法会掟蕉,当时政务司司长致信立法会主席,后来无采取什么行动,但不见得行政立法关系因为无采取任何跟进行动而有所改善,反而后来掟蕉演变成掟玻璃水杯。作为官员,我们很乐意到立法会解答议员的提问,议员需要的资料我们都尽可能提供。香港有《公开资料守则》,议员可以按该条例向我们索取资料,我们有责任提供。刚才所提到横洲相关的奥雅纳事件,跟进行动仍然进行中,而中间又牵涉到纪律行动,因此需要在提供文件前寻求法律意见;大原则是,能够公开的我们会尽量公开。
 
记者:想追问一条刚才你没有回答另一位记者的提问,你说你有份参与,到底有没有比你更高层次的人有份决定报警?另一件事,如果事件有逼切性,为什么要过两日才报警?是否有其他因素要考虑?
 
发展局局长:我觉得有谁参与这个决定不是最重要,而是这个行为本身我们是否应该视若无睹,我们觉得不应该。今次马副局长在立法会遭抢去文件,印象中是(同类事件)第一次发生在官员身上。作为首次遇到事件的人,我们要慎重考虑如何处理,不只考虑自己,亦要考虑其他人。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日后如果有其他官员遇到类似事件,他又可以怎样做呢?另一方面,过去两日没有发生特别事促使我们报警,而是当日马副局长对在议会发生的事感到诧异,我们彼此都要冷静下来,考虑一下。过去两日,事实上工作真的很忙,发展局的同事都可以证实我们工作很忙,排得很密。由于工作上的安排,加上我们要冷静考虑,所以未有立即去报警。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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