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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智利签署投资协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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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利马时间十一月十八日)在秘鲁利马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举行期间,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智利外交部长Heraldo Muñoz Valenzuela签署投资协定。

  香港与智利的投资协定是双方在二○一二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延伸。今次签署投资协定,会增强投资者信心,扩大香港与智利之间的投资流动,进一步巩固两地的经贸联系。

  根据协定,香港与智利政府须为对方投资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对待其投资、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亦规定投资争端可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后生效。

  与智利签署的投资协定是香港第十九份同类协定。现时香港已和(按时序排列)荷兰、澳洲、丹麦、瑞典、瑞士、新西兰、意大利、法国、德国、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奥地利、日本、韩国、英国、泰国、芬兰、科威特和加拿大签署同类协定。
 
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7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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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右二)今日(秘鲁时间十一月十八日)与智利外交部长Heraldo Muñoz Valenzuela(左二)在秘鲁利马签署投资协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右)今日(秘鲁时间十一月十八日)与智利外交部长Heraldo Muñoz Valenzuela在秘鲁利马签署投资协定后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