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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调查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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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晚(十一月十五日)正调查一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并再次呼吁市民,外游期间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
 
  卫生防护中心总监黄加庆医生举行简报会公布个案的调查和跟进工作。该名56岁男病人有长期病患,十一月八日发烧,其后于十一月十一日身体出现红疹和腹泻。他于十一月十二日到沙头角普通科门诊诊所求医,同日获转介往北区医院。他的情况一直稳定,已入院接受隔离治疗。
 
  他的血液和尿液样本经卫生防护中心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化验后,今日下午证实对寨卡病毒呈阳性反应。
 
  初步调查显示,病人发病前曾于十月十三日至十一月八日期间独自到纽约、安提瓜和巴布达、圣马丁及安圭拉。他从纽约经芝加哥于十一月十日返抵香港。他于安提瓜和巴布达期间曾被蚊叮。安提瓜和巴布达、圣马丁及安圭拉被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列为由二○一五年至今录得爆发的国家/地区。
 
  抵港后,病人主要独自留在元朗新田仁寿围的住所,十一月十二日到门诊求医后,曾前往上水新丰路,其后往北区医院求医。
 
  黄加庆医生说:「个案经化验确诊后,我们随即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并通知食物环境卫生署进行病媒调查和灭蚊,以及有关地点的管理人加强所需灭蚊控蚊和环境卫生的工作。」
 
  卫生防护中心港口卫生处已加强巡查口岸,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港口卫生督察已加强对机场、海港和陆路各口岸清洁和害虫控制承办商的训练,确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各口岸亦已加强健康宣传,透过单张及海报,提醒旅客预防寨卡病毒的所需措施。
 
  黄加庆医生表示:「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怀疑个案会被转介往医疗机构跟进。然而,由于现时约有七至八成病人感染寨卡病毒后没有出现病征,而大部分出现病征的患者亦可痊愈,故此我们再次呼吁,任何人从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卫生防护中心一直与旅游业界和持份者紧密联系,特别是营办旅行团到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团友到受影响地区的领队及导游(尤其是孕妇),定期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黄加庆医生说:「署方会将个案通报世卫、国家、广东及澳门卫生当局,同时继续密切联系,监察最新发展。」
 
  卫生防护中心会发信予医生和医院,留意疾病最新情况。
 
  黄加庆医生说:「世卫有关寨卡病毒的最新报告显示,西太平洋和东南亚有15个国家/地区由二○一五年至今录得经蚊传播的爆发,或传播可能已流行或有证据显示今年出现本地蚊传个案。由于这些国家/地区邻近香港,不少是港人旅游热点,故此市民外游时应留意寨卡病毒的最新情况。医生应提高警觉,留意病人是否有相关病征和外游纪录。」
 
  自二○○七年至今,有75个国家/地区录得病毒经蚊传播,二○一六年以来则有12个国家/地区录得病毒可能经性接触人传人。
 
  除预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应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如到受影响地区外游,特别是免疫系统疾病病人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应于出发前最少六星期征询医生的意见,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被蚊叮;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有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告知医生外游细节;
 
乙、性接触传播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期间,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六个月内,应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丙、孕妇
 
  • 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所有外游人士包括孕妇在外游期间,以及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虫驱避剂;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
  • 留意是否出现相关病征。如有不适,应尽快求医;及
  • 避免与曾到受影响地区的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详情:卫生防护中心旅游健康服务寨卡病毒感染专页、保安局外游警示制度专页、妇女预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卫寨卡病毒最新报告
 
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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