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注册石棉承办商没有妥善监管石棉消减工程被定罪
**********************
  一家注册石棉承办商没有按法例要求在现场监管拆卸石棉瓦片工程,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环保署今年四月巡查沙田上禾輋的寮屋拆卸石棉瓦片工程时,发现现场并没有注册石棉监管人监管拆卸石棉瓦片工程。环保署即时要求在场工人停止工程及召回相关监管人返回现场,按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则的要求完成工程。环保署随后按《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起诉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注册石棉承办商。

  发言人解释,为保障公众健康,拆卸石棉瓦片的工序必须由注册石棉监管人亲自在场监督,按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则的要求进行,以防止石棉纤维释出至工地以外的周边环境。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注册石棉承办商必须聘用及委派注册石棉监管人在场持续监管石棉消减工程,否则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20万元及监禁6个月。

  发言人提醒所有注册石棉承办商,必须切实履行其职责,妥善监管石棉消减工程。环保署会严格执行法例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必定采取执法行动。
 
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3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