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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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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宣布委任下列人士出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期两年。

再度委任委员(任期由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起):
黄凤娴(当然成员)

再度委任委员(任期由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起):
林劲丰
雷永昌医生
余承章资深大律师

新委任委员(任期由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起):
陈清珠
费中明
许伟强资深大律师
林诗棋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感谢四位现任委员继续为管理委员会服务。加上四位新委任委员的参与,我们相信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有效管理基金,使其运用得宜,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发言人说:「我们亦向离任管理委员会的陈家殷先生、吴丽萍教授、黄永恩先生及杨懿洁女士致谢,他们对管理委员会贡献良多。」

  消费者诉讼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在涉及重大消费者利益的个案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消费者循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消费者委员会是该基金的受托人。管理委员会协助消费者委员会管理基金及审核申请。

  由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起,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如下:

陈嘉慧
陈清珠
费中明
许伟强资深大律师
林诗棋
黎庭康
林劲丰
刘恩沛
罗沛然博士
雷永昌医生
黄凤娴(当然成员)
余承章资深大律师
 
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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