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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佣工标准雇佣合约将加入清洁外窗安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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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公布,由二○一七年一月一日(星期日)开始,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标准雇佣合约将会加入一项清洁外窗的新条款,保障外佣的职业安全。

  新增的条款将订明,当雇主要求佣工清洁窗户向外的一面(外窗),而该窗户并非位处地面、毗邻可合理地供佣工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则必须符合以下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清洁外窗:

一、被清洁的窗户须已安装窗花,而该窗花须锁上或被固定,以防止窗花被开启;及

二、佣工除了手臂外,身体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一向致力维护所有雇员(包括外佣)的职业安全。考虑到社会对外佣抹外窗的安全的关注,劳工处在过去数星期谘询相关持份者,包括各外佣来源地的驻港总领事、外佣雇主团体、外佣工会以及职业介绍所协会。各方都关注外佣的安全,亦认同不应要求外佣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我们感谢各持份者,就如何确保外佣可安全地抹外窗提出不少务实及有用的意见。」

  与此同时,劳工处及职业安全健康局将会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雇主及外佣对日常家居及职业安全的意识,特别是在清洁外窗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就实施安排方面,所有于二○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签订的合约,都须使用已加入新条款的修订标准雇佣合约。这些新版本的合约可于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入境事务处二楼查询及联络组索取。

  至于在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所签订的旧款合约,仍可于在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务处处理,逾时提交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发言人补充:「虽然新的条款只适用于在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签订的标准雇佣合约,但劳工处敦促根据旧合约聘请外佣的雇主亦应尽量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外佣的职业安全。」
 
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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