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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关于横洲发展项目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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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传媒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关于横洲发展项目的报道,政府发言人有以下回应:

  首先,关于顾问报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昨日(十一月十二日)提及的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为「横洲公共房屋发展及元朗工业邨扩展计划」所进行的「规划及工程」研究,发展局提及的是土木工程拓展署为推行横洲第一期公共房屋等项目所须的「基建工程项目」研究。上述是两项不同的研究,涉及两份不同的合约。

  关于「规划及工程」研究,顾问公司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向房委会申报为邻近私人发展项目的改划工作。在二○一五年一月,房委会原则上接纳该公司的申报,但前设是要遵守顾问研究合约内的保密和不披露资料的条件。房委会目前未发现「规划及工程」研究所得的资料被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用途,但就该公司有相同的人员同时出现在横洲规划及工程研究报告及该改划申请报告内,以及报告内的资料问题,房委会已去信要求该公司澄清有关事项。在收悉回覆后,房委会会约见该公司,并研究是否需要根据房委会的规管机制及房委会与该公司的合约条款,考虑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包括索偿行动。

  就横洲第一期发展内的道路走线,政府发言人已在九月三十日的新闻公报清楚交代:

  「我们在提交给乡郊及新市镇规划小组委员会的交通评估中,横洲第1期连接道路的走线,与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提交元朗区议会交通及运输委员会的文件(交委会文件2015/第39号)中所提供的走线有所分别。」

  「至于改变走线的原因,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在上述的元朗区议会文件中详细交代:『土木工程拓展署透过优化该道路设计,及将其走线于发展用地范围内向北移,以方便有关公众人士更直接地进出发展用地外北面的葬区,毋须穿过未来的屋邨范围。』」

  「就在横洲公共房屋发展计划附近的私人发展规划申请,规划署谘询各部门时,房屋署表示不能接受该私人发展建议的道路入口进占横洲第1期公共房屋发展计划的地界;以及横洲第1期原本的道路设计并无计入该私人发展。」

  发言人随后在十月二十五日回应传媒査询时亦再清楚说明:

  「据我们的理解,上述私人申请仍未获批。相关的发展商于本年九月二十九日再向城市规划委会(城规会)为土地改划的申请提交修订资料。政府将会向城规会再次反映我们的意见。」
 
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2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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