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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改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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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答覆:
 
问题: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于本年六月,就建议改善联交所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发出联合谘询文件。部分金融服务业人士对谘询文件所提建议反应强烈。他们认为现行架构在近三十年来一直运作良好,而建议新增的上市监管委员会及上市政策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均不足10人,但其决定却可凌驾具广泛代表性的现行上市委员会,有削弱后者上市审批权之嫌。香港金融发展局近日亦表示,有关建议根本不能达至谘询文件所载目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谘询文件所提建议的目标包括创立一个更具效率的决策架构,以解决各种监管问题(包括股价操纵、企业管治缺失、披露问题及其他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失当行为),政府是否知悉由二零一一年至本年九月期间,证监会每年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及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以及有关的定罪个案数目,并按监管问题以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受查公司数目占上市公司总数的百分比;

(二)鉴于证监会行政总裁曾表示,是次谘询并无后备方案,当局将如何处理有关建议不获业界接纳的情况;当局有否评估有关建议有否违反当局自一九八八年起采纳《戴维森报告》所载,以市场参与者为本的监管原则;政府会否要求证监会修订有关建议,以取得更多的业内人士支持;如会,详情为何;及

(三)鉴于有业内人士表示,谘询文件所提建议在落实后会增加上市成本和时间,影响行业发展及削弱香港的竞争力,政府是否知悉现时完成首次公开招股整个流程一般所需时间;香港的上市申请审批时间与其他的主要证券市场的相关时间如何比较;鉴于香港去年的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全球第一,政府有否评估落实有关建议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的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正如财政司司长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指出,面对庞大而复杂的证券市场,我们须不断检视有关规管制度、精简程序、提升市场效率和质素,巩固香港作为首选集资中心的地位。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交易所」)的「建议改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联合谘询,就是旨在令上市监管架构和流程更能应对市场迅速的发展。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由二零一一年至本年九月期间,证监会就企业管治缺失及披露问题、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展开调查的数目,以及牵涉的公司数目占上市公司总数的百分比见附件。大多数此类案件都会由证监会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寻求非刑事的判决,或在原讼法庭进行民事诉讼,而并非以刑事检控为终点。证监会一向透过不同类型的监管行动,打击违规行为,全方位地去提升香港的市场质素。相关数字亦载于附件的表二供参考。
 
(二)证监会早前已澄清,该会行政总裁表示是次谘询并无「Plan B」,意即这是真诚的谘询,并无后备或替代方案,而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会继续持开放的态度,聆听市场的意见。

  谘询进行至今,各持份者就谘询建议提供了很多不同的意见,政府乐见业界的踊跃反应。事实上,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已把谘询的回应期限延长两个月至今年十一月十八日结束,令谘询期长达五个月,让各界人士有更多时间提交意见。

  问题提及,谘询建议有否违反一九八八年《戴维森报告》所载,以市场参与者为本的监管原则。自《戴维森报告》发表至今,香港上市市场在规模及复杂程度已发生了巨大演变,而且在该报告发表时,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联交所」)尚未实施股份化甚至上市,故此有需要为应对现今的市场环境设置一套切合时宜的审批流程及模式。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的谘询文件建议联交所增设两个委员会处理有关上市的重要政策及决策事宜,同时建议绝大多数首次上市申请仍由上市委员会审批,而证监会不再常规性地就新申请人提交的法定存档另行发表意见,有关的审批工作仍会主要依赖市场参与者(即上市委员会)代表进行。因此,有关建议并没有偏离以市场参与者为本的监管原则。
 
(三)根据香港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就上市申请日至上市委员会就上市申请进行聆讯之间的审批工作,在二零一五年,联交所在180个历日内完成约九成上市申请的审批工作,当中大部分在120个历日内完成。这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理上市申请的审批工作表现相若。至于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则没有公开审批上市申请所需时间的资料。

  就是次谘询建议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的影响方面,我重申谘询文件旨在引进更多一站式处理,让证监会及联交所有更集中的平台,更早处理对市场质素、竞争力及发展重要的政策及决策。同时,谘询文件亦希望简化上市申请程序,包括建议证监会不再常规性地就新申请人提交的法定存档另行发表意见,令审批流程更有效率,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正如我在第(二)部分的答覆中指出,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会继续持开放的态度,聆听市场的意见。
 
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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