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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政府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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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鼓励长者及残疾人士融入社区,政府自二○一二年六月起分阶段推行政府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优惠计划)。优惠计划现时涵盖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地铁一般路线、部分专营巴士和专线小巴路线,以及部分渡轮航线。政府曾表示会在优惠计划全面实施三年后予以检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各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每年因参与优惠计划而增加的乘客量及收益分别为何;
 
(二)第一阶段优惠计划由二○一二年六月至今已实施逾四年,当局会否就优惠计划进行检讨;如会,详情为何;
 
(三)鉴于红色小巴尚未纳入优惠计划,但部分红色小巴的营运模式与已纳入优惠计划的专线小巴的营运模式相若(包括行走固定路线及已装设八达通机),当局会否考虑把前者纳入优惠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当局会否研究把更多渡轮服务(例如街渡服务)纳入优惠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当局会否研究把优惠计划扩展至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例如电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鼓勵长者和残疾人士多走进社区,建立关爱共融的社会,政府自二○一二年起分阶段实施「政府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优惠计划),让长者和合资格残疾人士(注一)可一律以每程2元(注二)的优惠票价乘搭港铁一般路线、专营巴士、渡轮和专线小巴。现时约112万名年满65岁的长者和15万名合资格残疾人士受惠于优惠计划。在二○一五/一六年度,政府向有关公共交通营办商发还因推行优惠计划而少收的车/船费收入的实际支出为8亿7千万元。在二○一六/一七年预算支出会增加至约11亿元。
 
  就有关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优惠计划下,政府是以实报实销的形式,定期向参加优惠计划的公共交通营办商发还因推行优惠计划而少收的车/船费。在申领发还票价差额时,营办商需要向政府提供在优惠计划下受惠人士的数目及申领发还的票价差额款项的相关资料,以供政府批核。事实上,各公共交通服务的乘客量改变会受不同因素影响,例如整体经济环境、人口数目变化和社区发展等。政府没有备存营办商因优惠计划而带来整体乘客量及收益数目改变的资料。根据运输署的资料,自优惠计划推出至今,使用优惠计划乘搭上述公共交通工具的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平均每日乘客人次约有98万,有关分项数据如下。
 
公共交通营运商(数目) 长者 合资格
残疾人士
总数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 261 900 41 700 303 600
专营巴士(5) 415 000 55 500 470 500
渡轮(13) 5 600 700 6 300
专线小巴(157) 175 500 23 700 199 200
总计 858 000 121 600 979 600

(二)优惠计划于二○一二年六月、八月及二○一三年三月,分三个阶段在港铁、专营巴士和渡轮实施,其后在二○一四年五月扩展至12岁以下合资格的残疾儿童,并由二○一五年三月起分阶段扩展至专线小巴。政府会在优惠计划全面实施三年后(即二○一八/一九年)进行检讨。该检讨是全面的,将涉及优惠计划的成效、操作模式及市民大众的意见等。

(三)在优惠计划下,政府是以实报实销的形式,定期向参加优惠计划的公共交通营办商发还因推行优惠计划而少收的车/船费,所以现时已纳入优惠计划的公共交通工具,其票价调整均受政府监管。红色小巴的营运模式与专线小巴不同,其行走路线和收费,并不受政府监管。根据现行政策,政府会透过规划和开办更多新专线小巴路线以鼓励红色小巴转为专线小巴。政府现时没有计划把优惠计划扩展至红色小巴。政府会在二○一八/一九年就优惠计划作全面检讨时,一并考虑计划所涵盖的公共交通服务范围。

(四)现时所有常规专营及持牌载客渡轮服务已纳入优惠计划之内。由于大部分「街渡」渡轮服务会因应临时或康乐活动的需求以非常灵活的方式营运,其服务班次、收费和营运时间均不受政府规管,营办商可因应营运上的考虑自行调整其服务班次、收费和营运时间。考虑到政府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向有关公共交通营办商发还少收的车/船费收入(常规专营及持牌载客渡轮服务已纳入优惠计划)及其他相关因素,政府现时没有计划把优惠计划扩展至「街渡」渡轮服务。正如上文所述,政府会在二○一八/一九年就优惠计划作全面检讨时,一并考虑计划所涵盖的公共交通服务范围。

(五)优惠计划的设计,是让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可一律以每程2元的优惠票价,乘搭指定的公共交通工具及服务,若有关公共交通营办商收取长者和合资格残疾人士的车/船费低于2元,优惠计划的受惠人士则只需支付该低于2元的原价。现时长者的电车票价每程为1.1元,较2元还低;而合资格残疾人士的票价则可因政府的资助由每程2.3元降至2元,低了0.3元。政府曾表示愿意考虑把优惠计划扩展至电车,但根据运输署的理解,香港电车有限公司要求政府向该公司提供补助,以让长者和合资格残疾人士免费乘搭电车,这与优惠计划的安排并不一致。

注一:长者指65岁或以上的人士,而合资格残疾人士则指65岁以下严重残疾(符合伤残津贴的「严重残疾」定义)的伤残津贴受惠人和同一年龄组别残疾程度达100%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

注二:优惠计划的设计,是让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可一律以每程2元的优惠票价,乘搭指定的公共交通工具及服务,若有关公共交通营办商收取长者和合资格残疾人士的车/船费低于2元,优惠计划的受惠人士则只需支付该低于2元的原价。
 
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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