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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决定撤销康桥之家的豁免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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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褔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十一月七日)表示,社署署长经审慎考虑后,决定撤销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康桥之家豁免证明书。

  发言人指出,该决定是根据《残疾人士院舍条例》第11(4)条而作出的。社署今日已向该公司发出通知,说明有关撤销康桥之家豁免证明书的决定即时生效。康桥之家的79名院友已迁离该院舍,社署社工会继续跟进院友转院后的适应情况并提供支援。

  发言人说:「我们明白部分院友有精神健康的特别需要,亦知悉个别院友在适应新环境方面需要一些时间;新院舍职员亦要时间去掌握院友的喜恶和生活习惯。在整段适应或磨合期,社署社工会继续跟进个别院友的适应情况,并与其家人紧密联络,确保院友得到妥善照顾。」

  涉事的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位于葵涌禾塘咀街,社署上月二十日向营办该院舍的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拟撤销该院舍的豁免证明书的意向,及说明豁免证明书持有人可向社署署长就此事作出书面申述。社署残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务处(牌照处)在申述期限届满时,并没有收到该公司的书面申述。

  发言人指出,社署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九日根据条例向该院舍发出纠正指示,惟院舍未能在限期内完全符合纠正指示内的规定,而该院舍在管理及营运方面仍然违反实务守则所列明的规定及未能作出持续改善。

  他强调,社署一直十分重视残疾人士院舍的质素。获发豁免证明书的院舍必须符合院舍管理及保健照顾方面的相关要求,以确保院舍在筹备改善工程期间能在日常运作方面达至合理的水平。

  他重申,牌照处会继续密切监察获发豁免证明书的院舍的运作及服务质素,以保障住客的福祉。该处亦会透过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获发豁免证明书的院舍及提升其服务质素,包括透过奖券基金拨款资助院舍进行改善工程及加强管理培训等多项便利措施,亦会与所有获发豁免证明书的院舍商讨加快有关改善工程,以期院舍能尽快达到发牌要求。

  《残疾人士院舍条例》于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生效,牌照处亦于同年设立,残疾人士院舍发牌制度于二○一三年六月十日起全面实施。在条例生效前已经存在但未能完全符合法例规定的残疾人士院舍营办人,可申请豁免证明书,旨在给予时间让原有的院舍进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发牌的规定和标准。
 
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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