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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采取行动驱散非法集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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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昨晚(十一月六日)有示威人士未有根据法例通知警方的情况下,由中区皇后大道中游行至西区干诺道西,并在该处一带非法集结及冲击警方防线,虽然警方已多次呼吁他们离开上址,但不获理会,警方遂于今日(十一月七日)凌晨约零时三十分采取驱散行动。

  昨晚约七时起,在干诺道西及德辅道西一带聚集的示威人士严重堵塞上址交通,危害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期间有人作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包括手持竹枝、掷砖头及扔杂物,警方多次作出劝喻及警告,包括展示警告横额,但有关人士拒绝听从。警方在别无选择下,曾使用警棍及施放胡椒喷剂。

  为保障公共安全及维持公共秩序,警方于今日凌晨约零时三十分,采取行动驱散非法集结人士,以恢复上址的交通。

  行动中共拘捕四人,其中两男一女,年龄介乎三十九至六十五岁,涉嫌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被捕,另外一名五十七岁男子则涉嫌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被捕;所有被捕人士现正被扣留调查。

  另外,两名警务人员在行动中受伤。一名人员被示威人士掷中砖头,导致腿部受伤;另一名人员则在行动中手部受伤。

  就示威者破坏法纪的行为,警方予以严厉谴责。警方会继续调查事件,不排除有进一步拘捕行动。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及示威活动。

  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
 
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5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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