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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科技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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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年初,政府宣布投放五亿元,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推行为期三年的科技券先导计划(先导计划),资助本地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及方案,以提高生产力、升级转型或重新装备其工序。有资讯科技业界人士表示,非常关注先导计划的执行细节及时间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就先导计划在2016-2017财政年度内实行的工作计划,以及先导计划的推出时间表为何;

(二) 当局会否在推出先导计划前,就该计划再谘询相关行业的人士;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当局会否拟定先导计划下资讯科技服务及方案的认可供应商名单;如会,会以何准则拟定该名单,以及如何让更多合资格资讯科技公司参与计划;预计获纳入名单的供应商数目为何;会否提供诱因鼓励中小企使用本地研发的资讯科技产品;

(四) 先导计划下受资助科技服务及方案的类别为何;预计完成整个审批程序(由接获申请至发放资助金)平均需要多少个工作天;

(五) 鉴于云端服务近年日渐普及,而有不少企业以非一次性的付款方式购买云端服务,当局在推行先导计划时,会作什么合适安排以配合该情况;及

(六) 会否为先导计划制订简便的申请、审批及发放资助金的程序,并接受以网上无纸化方式提出的申请?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六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 我们计划在本年年底前推出科技券计划(计划)。

(二) 自宣布推出计划后,我们透过不同的渠道聆听各界(包括资讯科技业界)就计划提出的意见,并已在制订计划细节时充分考虑有关意见。我们亦会成立一个由工商界、科技界、专业服务界及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在计划推出前就其执行细节提供意见。委员会亦会评审申请及督导计划的推行。

(三) 计划的目标是资助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考虑到中小企有不同的业务和科技需要,我们鼓励中小企在检视其业务运作后,根据其需要寻找合适的科技顾问公司或供应商,以达致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的目标。我们没有计划拟定认可科技顾问公司或供应商的名单。然而,中小企在采购过程中须按照计划所定的程序,例如有关报价的要求。我们相信本地供应商能利用其优势,例如对本地中小企业务的认识,在计划扮演积极的角色。

(四) 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我们不建议在计划预设可受资助的科技服务类别。委员会会按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评核所建议的科技服务和方案,能否达致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的目标。至于申请审批及发放款项的所需时间,我们会于计划的执行细节落实后作出评估。

(五) 计划不会限制中小企采购科技服务或方案的付款模式。计划的重点是有关服务或方案须符合计划的目的及条款,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然而,获批项目一般须在十二个月内按照获批申请的项目时间表完成。换言之,以订购形式购买的科技服务或方案(例如云端服务)的使用时段不可超出该项目的推行期,而且订购的科技服务或方案必须为项目的必要组成部分。

(六) 我们会透过简化程序处理一些普遍认为有助提升企业生产力的科技服务及方案,以减省审批手续及时间,务求在简化程序和确保计划不会被滥用之间取得适当平衡。我们会同时接受网上及书面申请。
 
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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