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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根据录像成功检控货车司机非法弃置工商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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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货车司机非法弃置工商业废物,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6,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葵涌永顺街的监察摄录系统今年四月录得一辆货车非法弃置废车胎。环保署根据摄录所得的资料及车主提供的资料,追查到涉事货车司机。虽然该货车司机在会面期间拒绝提供进一步资料,环保署仍然按搜集所得的证据提出检控,今日法庭裁定该司机罪成。

  发言人提醒运输及物流业界人士,切勿非法弃置废物,否则可被环保署检控。任何人士于公众地方、官地或未获土地拥有人的许可而弃置废物,即属违法。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如持续违法,可每天另处罚款一万元。

  为加强打击该区非法弃置废物活动,环保署透过安装监察摄录系统,协助执法人员的调查工作。自去年五月至今,已成功检控约400宗非法弃置废物个案,当中最高的刑罚为罚款三万元和判监三星期。
 
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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