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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公屋需求的优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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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在今日(十月三十一日)的会议上,讨论如何把有限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资源更聚焦地分配给较有迫切需要的申请者。

  小组委员会备悉房屋署每年就一般公屋申请者安置情况的特别分析结果。在截至二○一六年六月底仍在轮候公屋的一般申请者当中,有相当多輪候时间较长的申请者为选择市区或扩展市区的三人至四人户。随着一些位于巿区和扩展市区的大型公共屋邨落成,更多轮候这些地区公屋已久的申请者获得安置,估计对平均轮候时间的影响在未来的季度将会变得更明显。此外,轮候时间特别长的申请者,往往涉及更改住户资料、曾被取消但其后获恢复的申请(取消期间申请者并不符合安置资格)等特殊情况。

  小组委员会亦在会议上备悉最新的轮候公屋数字。截至二○一六年九月底,约有152 500宗一般公屋申请(即家庭和长者一人申请者),以及约134 000宗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4.5年,当中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2.4年。轮候时间是以公屋申请登记日期开始计算,直至首次配屋为止,但不包括申请期间的任何冻结时段(例如申请者尚未符合居港年期规定、申请者正等待家庭成员來港团聚而要求暂缓申请、申请者在狱中服刑等)。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輪候时间,是指在过去12个月获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请者的輪候时间平均數。平均轮候时间为约三年的目标,并不适用于配额及计分制申请者。

  面对持续上升的公屋需求,小组委员会认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应的同时,有必要同步检视如何更好地运用公屋资源,确保公屋资源能更聚焦地分配给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经讨论后,委员同意由二○一七/一八年度起,实施以下方案:

(a) 合并「公屋租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并把预留单位数目由现时每年约2 000个减少至约1 000个,以释放更多单位用作编配予公屋申请者。在合并两项调迁计划后,人均室内楼面面积少于5.5平方米的挤迫户仍会获优先照顾。此外,调迁计划安排在每年下半年进行,以加快编配单位予轮候公屋人士;
 
(b) 「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由每年进行两轮自选单位程序减少至一轮,以更快释放相关单位,供房屋署按一般程序进行编配;及
 
(c) 加大力度打击滥用公屋,向社会传达房委会打击滥用公屋的决心,以及宣传妥善运用宝贵的公屋资源的讯息。
 
  小组委员会亦检视了数项现行政策,包括「富户政策」、「批出新租约」政策、容许公屋租户另行申请公屋政策、及宽敞户政策。委员就相关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因应委员的初步意见,房屋署将提交详细建议,供委员进一步考虑。

  房委会发言人说:「今日会议上讨论的议题部分具争议性,相关方案亦不会在短期内对缩短平均轮候时间有立竿见影的成效。因此,解决公屋供求问题,《长远房屋策略》的供应主导原则仍是不可或缺。然而,面对持续上升的公屋需求,我们仍有必要提出讨论,以更妥善分配公屋资源予较有迫切需要的申请者,亦期望令相关政策更公平。」
 
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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