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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就打击「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措施展开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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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展开谘询,就落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提出有关打击企业「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BEPS)的措施收集意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香港十分支持国际社会就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逃税所作的努力。落实打击BEPS的措施,标志着我们对国际税务合作的承诺。」

  为应对BEPS,经合组织提出的方案涵盖十五个范畴的行动计划,旨在改善国际税务规则的连贯性、把税收与经济活动及价值创造挂鈎,以及提高税务环境的透明度。经合组织的首要工作是监察四项最低标准的实施情况,即打击具损害性的税务措施、防止滥用税收协定、订立国别报告的规定,以及改善跨境争议解决机制。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于本年六月向经合组织表明就整套BEPS方案及其一致实施作出承诺。香港的承诺建基于为实施BEPS措施所需的本地法例获适时通过。经合组织为落实BEPS方案已成立合作框架,香港目前是当中一员。

  陈家强表示:「为了符合BEPS方案的要求,香港需要修订现行的税务法律。我们在制订实施策略时,会确保所订定的模式既符合国际标准,亦不会影响我们的简单低税制。」

  他又说:「BEPS方案的实施时间表十分紧迫。为了达致经合组织的规定,我们现时的目标是在二零一七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修订条例草案。」

  香港会集中实施四项最低标准及其关连的措施。我们要优先处理的工作包括就涵盖经合组织最新指引的转让定价规则、自发交换税务裁定资料、国别报告的规定、跨境争议解决机制以及多边协议订立所需的法律框架。

  谘询文件已上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网页(www.fstb.gov.hk/tb/tc/consultation-paper.htm)。欢迎公众人士以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24楼)、传真(2179 5848)或电邮(beps@fstb.gov.hk)方式,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收入组提交意见。

  为期两个月的谘询将于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
 
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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