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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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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早晨。我讲讲游蕙祯和梁颂恒的宣誓问题。他们两位宣誓相关的法律问题留待法院审理。在政治上,我在这里讲几句。任何宣誓都应该是庄严、严肃和诚心诚意。《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候要依法宣誓。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没有就此打住,而是接着说,依法宣誓有两个明确要求--一个是效忠、一个是拥护。所以,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候宣誓的本质是一个效忠宣誓和一个拥护宣誓。

  效忠的是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的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因此,我们要非常严肃去看待在立法会所作的就职宣誓,尤其是有关效忠和拥护这部分。我再讲一次,效忠的是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的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议员在宣誓时候用一些侮辱国家的言词是绝对不能接受。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有外国议会成员在议会正式发言时用「支那」来代替中国,然后用一个英文粗口字插入中国的国号里,如果这个外国议会的议长和他的政府不严肃纠正这件事的话,我相信会引起一场重大的国际事件、政治风波,因此香港社会和立法会必须正视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我恐怕会有重大和深远影响,因为会影响中央对香港的看法,亦影响香港与内地人民之间的关系和感情。

记者:是否即是你认为游蕙祯和梁颂恒的宣誓并不是诚心诚意?会否用尽任何办法去阻止他们宣誓,包括好像你之前用你的名义去申请司法覆核一样?

行政长官:宣誓的誓词其实很简单,任何识字的人都可以很简单和顺利地完成。事实上,在社会上因为种种原因在不同场合需要宣誓其实是非常多,在结婚时候有宣誓、在法院作证前有宣誓,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连简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论是中文也好、英文也好,都可以读成这样的话,是否诚心诚意呢?我相信大家眼睛是雪亮的。

记者:想问你破天荒用特首这身分去要求推翻立法会主席这个裁决,你觉得有否损害行政与立法关系,是否变相以后议员,即新当选的议员,都要经过行政机关做一个政治审查,然后才可以履行宣誓资格?另外以你所知,中央会否在判案前会否有任何指引出来影响法庭裁决?

行政长官:我很希望香港可以自己处理好、纠正好这件事,我尤其希望立法会主席能够尽快处理好这件事,否则的话,正如我刚才所言,影响是深远和重大。这件事恐怕只能够用「一石激起千重浪」来形容。至于我向法院所提出的申诉,这个是根据法律来办事。我非常重视我与立法会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但是大家知道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是有两个身分,一个是行政机关,即是政府首长;而另外一个就是整个特区的首长,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

记者:建制派议员用流会方法去阻止两个议员宣誓,这个是否正当手法?同时,你是否预视到议会之后的反应呢?

行政长官:我们看到这件事是一件非常不寻常的事,宣誓过程当中有两位同属一个政党的议员作出这些行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公愤,没有人愿意见到这两位议员或任何其他人在宣誓时候继续作出一些伤害香港及中国内地,以至到海外华人、华侨的感情。多谢。
 
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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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