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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旅客走私象牙制品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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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旅客因走私象牙制品,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今日(十月十四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两名三十三岁的男子日前从津巴布韦哈拉雷出发,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杜拜,于十月十二日傍晚抵达本港。海关人员在他们的行李发现约四十二公斤象牙制品。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两名男子非法进口象牙。其中一名男子被判监禁六星期及罚款五万元,另一名男子则被判监禁七星期及罚款六万元。

  任何人如非按照《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的规定而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两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入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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