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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候选人的特别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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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第六届立法会的首次会议下星期三(十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议事规则》第12条规定,议员在首次会议上宣誓后,须选举立法会主席。

  此外,《内务守则》第1A(e)条规定,在选举立法会主席的会议举行之前,立法会主席一职的候选人须在一个并非立法会会‍议的特‍别论坛上,陈述其竞选网领和回答议员提问。该论坛下‍星‍期‍二(十月十一日)上午十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
 
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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