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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处理钦州街临时小贩市场迁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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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六日)重申在处理钦州街临时小贩市场迁置一事时,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确保公帑及公共资源得以善用,并会继续与相关持份者保持沟通,解释相关安排。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说,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就准备钦州街临时小贩市场内的布贩迁置一事,曾于二○一三年年底至二○一四年年初在布市场内进行了共六次实地调查,确认场内的无牌经营者人数。布贩如在任何一次实地调查中被证实在布市场内营运,均会计算在内,最后确认场内无牌经营者共有33名。其后,另有17名人士声称他们也在布市场内独立并长时间经营布匹买卖生意。

  发言人说: 「虽然这17名声称无牌经营者并未在食环署的任何一次实地调查中出现过,但食环署为核实他们声称的经营者身分,仍就此进行问卷调查和核实,邀请他们提供关于他们声称在布市场经营的相关资料,包括商业登记、税务资料、经营时间及模式,以及货源等。食环署亦给予该17名人士多个月时间提交资料,在过程中食环署与他们多次透过面谈及书信来往密切接触,以跟进他们提供的资料。」

  「食环署经严谨研究及核实他们提供的资料后,包括联络有关布贩声称有合作关系的商业单位,确认没有具可信性的资料或证据证实他们实质在市场内独立地并长时间经营,故不能把他们视作等同其余33名已获登记的无牌经营者。此外,资料显示他们大部分为布市场内持牌经营者或已登记无牌经营者的助手或亲戚朋友,不少是属夫妻、亲子或姻亲关系。是次搬迁完全不会对其目前雇佣及工作关系有任何影响,他们于持牌经营者或已登记无牌经营者搬迁后,可继续以亲属或布贩助手的身分,协助营运。倘他们希望自立门户,亦可选择参与公开竞投,与其他有意加入布业的市民,以公平、公开、公正的方法取得通州街街市布业摊档的租约。」

  「然而,在我们通知他们核实结果后,部分人士声称持有额外资料,可供证明他们实质在市场内独立并长时间经营。因此,食环署已个别联络有关人士,邀请他们在十月十一日或以前提供有关资料。食环署会一如以往,以严谨的态度研究及核实有关资料,以覆核其个案。」

  发言人提醒相关人士提交的资料必须真确无讹。如任何人藉作出欺骗以获取公共资源或导致政府蒙受不利,即属犯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210章),最高刑罚可处监禁14年。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

  发言人再次强调,政府在处理与公共资源有关的事宜上,必须看事实、查证据,并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申请者资格,方符合长远的公众利益。对于布市场内的无牌经营者,政府已作酌情处理,惟前提是他们必须实质的在布市场内独立并长时间经营。
 
2016年10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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