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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调查中成药标签和说明书不符法例要求(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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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署今日(九月二十二日)正调查一款注册名称为「【金百合 珊瑚牌】霍香正气片」的中成药(注册编号HKP-03626,批次编号141126),因署方透过市场监测发现,该中成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中药规例》(第549F章)的要求。

  根据标签,该中成药具扶正气及去暑邪等功能。初步调查显示,该中成药于内地制造,经其注册持有人「海山堂药业有限公司」(海山堂)进口本地销售。

  该中成药含有《中医药条例》(第549章)附表1中药材「生半夏」为其中一种有效成分。初步调查发现,该中成药的说明书欠缺使用含附表1成分中成药时须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标签和说明书所列载的产品名称与注册纪录不相符,因此不符合该规例的标签和说明书要求。

  卫生署发言人解释:「由于载列于附表1的中药材较烈性及含有毒成分,故此销售和服用时必须非常小心。过量服用『生半夏』可能强烈刺激口腔及消化道粘膜,严重者可引致全身麻木及呼吸困难。在香港销售含附表1中药材的中成药的说明书,须载有使用时须采取的相关预防措施,提醒市民。」

  不符法例要求的中成药标签和说明书可能传达错误资讯,误导市民。署方得悉,海山堂自愿从消费者回收该中成药的所有批次,并已设立热线(2559 0083)解答相关查询。署方正继续调查个案,并会密切监察回收情况,至今没有接获相关不良反应报告。

  发言人说:「根据该条例第143及144条,任何人不得销售或为销售而管有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中成药,违例者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署方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考虑作出纪律行动。」

  卫生署提醒巿民,如服用该中成药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持有该中成药的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送交至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销毁。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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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九月二十二日)正调查一款注册名称为「【金百合 珊瑚牌】霍香正气片」的中成药,因署方发现该中成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不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