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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密切监察马来西亚首宗本地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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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九月四日)正密切监察马来西亚出现首宗本地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并呼吁市民,外游期间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

  马来西亚卫生部资料显示,该名61岁男病人在马来西亚沙巴居住,近期没有外游,相信是本地寨卡病毒感染个案。病人昨晚(九月三日)因其他疾病离世。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鉴于新加坡持续发现新增本地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受影响地区增加,以及本港近日亦确诊首宗外地传入个案,因国际旅游频繁,故此寨卡病毒传入本港的风险高。各界需加强防蚊灭蚊,市民应使用昆虫驱避剂,保障个人、家人及社区健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九月二日对新加坡发出黄色外游警示,提醒香港市民注意当地寨卡病毒感染爆发情况,提高警惕。

  发言人说:「署方会继续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最新发展。」

  要预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卫生署呼吁市民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外游人士特别是有免疫系统疾病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出发前往寨卡病毒持续传播的地区(受影响地区)最少六星期前,应谘询医生,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受叮咬;
  • 从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感到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将行程细节告知医生;
  • 到受影响地区旅游,应考虑避免进行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后,应于至少两个月内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如被确诊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现相关病征,则应于发病后至少六个月内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乙、对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女士的建议
 
  • 怀孕妇女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如必须前往,出发前应征询医生的意见。旅途中,应采取适当避孕措施和时刻采取防蚊措施。旅程后如出现病征,应求诊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
  • 计划怀孕的女士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后,如没有出现相关病征,应于至少两个月内继续采取避孕措施。若伴侣其中一方出现相关病征,则应至少六个月内避免怀孕;

丙、预防因性接触传染而出现不良怀孕后果的特别建议
 
  • 孕妇不应与曾到访受影响地区的伴侣进行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港:
  1. 不应与怀孕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及
  2. 如女伴有机会怀孕,应在回港后至少六个月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以下专题网页,了解更多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卫生防护中心及卫生署旅游健康服务寨卡病毒感染专页、保安局外游警示制度专页、妇女预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卫寨卡病毒最新报告(只备英文版)。
 
2016年9月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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