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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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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就有报道指天耀邨可能设立小贩墟市一事,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回应传媒查询如下∶

  社会上对于设立小贩墟市的问题已经讨论了一段日子,其中关于在房委会个别屋邨设立小贩墟市的建议,房屋署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五月十日的会议上呈交的文件(CB(1)868/15-16(06)),解释了房委会立场。文件表明,房委会会持开放态度去探讨有关建议。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在六月二十二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回应议员的提问时,表示政府对有关设立墟市的建议持开放态度,且认为地区主导模式是可取的。只要有关建议不影响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不阻塞公众通道,若倡议者物色到合适场地作为墟市,并得到所在社区及区议会的支持,政府届时会提供协助。有关的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会按上述政策处理有关设立墟市的建议,并在有需要时谘询相关区议会。

  在配合政府上述政策时,房委会会按需要及有关屋邨的实际情况,研究个别建议的可行性及对有关屋邨的影响。

  正如上述房屋事务委员会文件所分析,一般而言,公共屋邨人口密集,地面的空地往往是供居民使用的公用通道、休憩设施、或公共空间,因此,房委会须充分考虑居民对这些公共空间的需要,以及他们和其他持份者和地区人士对改变公用空间用途的意见。同时,房委会亦需要考虑有关建议会否破坏环境卫生、阻碍公用通道、滋扰居民或引来无牌小贩摆卖等。由于部分公共屋邨地段设有地契,对楼面面积及用途有所限制,要落实有关建议或需要取得地政总署的批准及其他业主的同意。

  就以天水围天耀邨为例,天耀邨的公用地方属房委会与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共同拥有的屋邨公用空间,受地契及公契规管。就有关在天耀邨露天剧场设立墟市的建议涉及改变屋邨公用空间的用途,需向地政总署申请及须取得领展的同意。

  就天水围不同地点设立小贩墟市的建议,元朗民政事务处曾联同当区区议员及有关部门代表实地视察多个建议设立墟市的地点,包括天耀邨露天剧场。及后,天耀邨屋邨管理谘询委员会曾初步探讨有关在邨内露天剧场设立墟市的建议,当区区议员现正联络有兴趣申请举办临时市集的非政府机构递交计划书。当有具体计划书,房屋署会配合政府当局与有关部门及持份者跟进有关建议。
 
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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