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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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刚刚提到劏房可能会刑事化,那么你会怎样安置现时居住在劏房的人士?
发展局局长:当屋宇署进行巡查和执法行动,住在劏房的住户如果需要搬离,他们若果符合条件,关爱基金有津贴帮助他们搬迁。现在的安排是如果他们没有地方居住,可以入住(房屋署)临时收容中心。在临时收容中心住满三个月并通过资格审查 (「无家可归评审」),他们可获安排入住中转房屋,同时轮候公屋。
记者:对乡议局有关低息贷款的建议,政府的取向如何?现在政府对于「丁权」的需求这么大,政府怎样处理?
发展局局长:政府是不会提供低息贷款予原居民去买土地建「丁屋」的。特区政府在处理「丁屋」的问题上的原则是尊重历史和尊重法律。我之前曾经跟大家解释,由于当中牵涉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需要多一些时间去处理。而这方面的工作并不能解决我们短期和中期的土地供应,所以在我们工作的优先次序上会放得比较后。发展局的工作目标并不是要找足够的土地满足所有拥有「丁权」人士的需要。
记者:政府预计何时可以实施工厦劏房刑事化?政府现时掌握有多少人在劏房居住?你刚才提到的安置措施,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安置所有搬离劏房工厦的住户?
发展局局长:跨部门工作小组正在研究将工厦劏房刑事化,如果要修例,目标是尽快提交立法会审议。在安置方面,我们跟房屋署有联络,会透过刚才所讲的临时收容中心和中转房屋去帮助住户解决燃眉之急。
记者:想问一下巡查迷你仓的进展。在六月底发生迷你仓大火后,你们说会在两个月内完成巡查四百多幢工厦。现在还有多少幢未巡查?后来又发现有百多幢工厦(有经营迷你仓)没有纪录,会否在余下的两至三个星期完成巡查?
发展局局长:消防处和屋宇署是按原订的时间表和风险高低去进行联合巡查,工作进度良好。我们同时正研究如何将迷你仓规范化,这方面有跟业界商议。
记者:有没有最新的巡查数字?
发展局局长:对不起,我暂时未有数字可以提供给你。
记者:如果工厦的低层可以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可以增加其用途?食肆是否可以在工厦的低层经营?
发展局局长:包括地政总署、消防处和屋宇署的跨部门小组在研究的时候,会考虑你刚才提到的建议。在现阶段未能确定哪些用途是可以的。
记者:但是否都会集中在低层?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发展局局长:最主要的考虑是消防的安全。集中在低层是因为走火警时会比较方便一点。但这亦要视乎相关的工业大厦的消防装置。
记者:刚才提到有百多幢有营运迷你仓而没有纪录的工厦,这是否他们没有申报,还是政府巡查不到?
发展局局长:以往经营迷你仓不需要申请批准,我的意思是没有一个「licensing system」(发牌制度)去规范迷你仓,所以统计数字未必是整全的。但经过牛头角道迷你仓的火警后,相关的部门都尽可能去掌握实际数字。跨部门工作小组现正就迷你仓的规范作具体的考虑。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6年8月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37分
香港时间15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