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考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职位人士紧记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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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职位的申请者必须具备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的二级或同等成绩,及能力倾向测试的及格成绩,方符合职位的相关入职条件。此外,基本法测试的成绩会用作评核应征者整体表现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拟于十月八日及十五日在香港举行。于香港举行的考试的申请日期为香港时间八月五日至八月十八日下午五时。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上述考试亦会于十二月十日在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即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举行。于香港以外地方举行的考试的申请日期为香港时间九月二十四日至十月七日下午五时。
有意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招聘中申请上述职位的人士,如尚未具备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成绩,或希望应考基本法测试,则必须在申请期内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或基本法测试。投考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职位的申请人,将不会自动获邀参加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所有申请人亦只能选择在香港,或者香港以外城市(即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的其中一个,应考上述考试。
有关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详情及相关网上申请系统,将于上述两段申请期内上载至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至于二○一六至一七年度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职位的招聘详情,将于九月另行公布。
完
2016年8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15分
香港时间14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