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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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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想问一下德国方面的情况,首先昨晚发生的商场枪击案,入境处现在有没有收到香港人的求助?会否主动了解当地的死伤者有没有港人?

保安局局长:两方面我们都正在跟进。第一,我现在手上的资料知道,我们收到有两个求助个案,涉及四名香港居民。他们在事发时身处当地商场,现时这四位香港居民是安全的,已经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点。我们的同事亦和他们保持联系,提供了一些信息给他们。如果香港居民现时在当地觉得需要求助,请他们和香港入境事务处联络,电话是1868。第二,我们现在并没有任何资料,在这件事件中的死伤者涉及港人,我们正透过我国驻当地的领事馆提出查询。根据媒体的报导,死亡的人数可能达到十名,但具体的数字当然不一定很准确,受伤的人亦都有十名。我自己今日在来电台之前,亦看过电视上当地电视台直播的画面。我们看到现在(德国)是深夜,当然当地的警察仍然在做工夫,但看到周边的情况似乎是平静了。我们会密切留意当地情况,亦希望藉着这个机会呼吁身处当地的港人,他们现在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最好不要在街上流连,要留意情势发展。

记者:四个香港人有没有要求入境处怎样协助?

保安局局长:他们只是问了我们一些资讯,我们会(与他们)保持联络。他们现时人身是安全,稍后如果他们需要离开当地或寻求协助,我们会保持联系及提供协助。

记者:就着这宗袭击有没有需要提升外游警示?有什么因素需要考虑?

保安局局长:关于我们是否会提高外游警示,现在我们正和外交部驻港专员公署(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我国驻当地的总领,寻求进一步的资料。我们正密切留意当地的形势发展,我预期我们在今日早上会作出一个决定,是否需要发出旅游警示。

记者:之前说过会今个月底到北京进一步商讨通报机制。想问定了何时会去?今次的目标有没有明确一些?

保安局局长:我们第二轮的商谈会议是会延续第一轮的会议,讨论如何去改善通报机制,增加透明度。日子会在这个月底之前,但具体在何日双方正在安排时间。

记者:林荣基事件,警方现在的调查有何进展?

保安局局长:这个事件警方的同事仍在处理当中,具体的情况我在现在的阶段不便向各位透露。

记者:消防方面,工厦的巡查现在正进行中,但之前有报章侦查发现,有工厦因消防问题「钉契」很多年,有些二十多年都没有处理到。其实这个执法速度有没有问题?巡查完如何确保执法可以做到?

保安局局长:消防方面,法律赋予他们(消防处)的权力,第一步他们会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要求处所的业主或管理人改善和消除火警危险。如果他们在指定的期间内未能做到,消防处会依法提出检控。至于屋宇署方面,所谓「钉契」,是屋宇署执行相关负责的条例,他们是违反了《建筑物条例》。违反《建筑物条例》是有两个方法可以处理。第一,首先要求他在指定的时间还原。如果他做不到,他们可以将这个通知书向土地注册处登记,这就是这位传媒所说的「钉契」。他们还有一个法律上可行的手段,他们如果觉得情况需要的话,他们可以采取一个步骤,就是收回物业。

记者:是不是执法工作做得不够?既然现行有步骤可以应对「钉契」的情况,是不是执行的时候做得不够?

保安局局长:这视乎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严重性来决定,我们要看每一个个案,不能一句说话就说这些执法行动究竟是否做得不足够或足够。这需要看每一个个案和当时的情况作出一个决定。

记者:要求尽快改善有没有期限?

保安局局长: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期限,当然你也要给一个合理的时间。就着(个案)本身的情况他们会看,但当他们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的时间,会给一段时间,给一个日子。因为每一个(个案)情况也不同,譬如情况复杂一些,你不可能要求一天去拆除,这是做不到,要给他们期限。给这些期限时,首先我们需要考虑,他们是否有机会完成得到。但如果你给一个期限是完成不到,他们便没有办法做到。我们的目的是要消除火警危险。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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