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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发表最新一期年报(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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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七月十二日)向公众发表最新一期年报,报告指政府部门间协调不足,存在各自为政的心态,以致部分公共行政问题长年累月仍未解决。报告亦披露若干部门仍未充分认识《公开资料守则》(《守则》)的意义和要求。报告并详述公署正继续积极推动以调解作为处理投诉的方式。
 
政府部门协调不足
 
  刘燕卿说:「本署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遇到需要多个部门去联手解决的问题时,部门间协调不足,甚或互相推诿,声称自己没有充分权力去处理,然后置身事外;有些本来几个部门都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情,结果大家又会认为责任应属于其他部门,由别的部门处理会较好。」
 
  报告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会引来更多市民投诉,令问题变得更难以收拾。及至各有关部门/机构最终决定推行重大改革或达成共识,愿意合力去解决问题,已付出沉重的代价,原因是先前处事拖拖拉拉,不仅令部门/机构的形象受损,持续经年的问题亦浪费了大量资源。专员希望部门/机构在发现问题后从速采取行动,及早作出改善。
 
《公开资料守则》
 
  公署在上年度(二○一五年四月至二○一六年三月)完成了53宗涉及《守则》的个案,并在27宗个案中发现所涉机构出错,当中有11宗个案是无理拒绝向市民提供所索取的全部或部分资料,或就提供资料附加不必要的条件。
 
  刘燕卿说:「调查显示,所涉机构最经常错用的拒绝理由,仍然是『披露资料会令人产生误解』及『第三者资料』,不少个案涉及延误回覆索取资料的要求。为了加深政府部门认识《守则》的意义和要求,和协助市民更明白向政府索取资料的权利,公署在网页上推出一个新专栏,以简单易明的方式公布一些涉及《守则》的投诉个案实例及我们的调查结果。」
 
调解
 
  在过去一个年度内,经成功调解而结案的个案达134宗。参与调解的部门和机构数目陆续增加,迄今共有21个,去年新参与的水务署及香港房屋协会便分别有七宗及五宗与投诉人成功和解的个案。以投诉个案性质而言,大部分成功调解的个案是有关部门延误/没有采取行动,其次是出错、意见/决定错误,以及没有回应投诉。每宗个案的平均处理时间约19天,当中逾80%的个案都能够在一个月内完成。
 
  在成功调解结案后,公署会向参与双方发出问卷询问他们对调解过程的意见。几乎所有回覆者都对迅速解决纠纷及公署调解员的工作表示赞赏(详细的调解个案及相关统计可参看二○一六年年报)。
 
调查工作
 
  上年度公署接到的查询有12,159宗,接获的投诉共5,244宗,完成的全面调查及主动调查分别达226宗及8宗。为提升公署在主动调查工作方面的透明度,公署上年度把过往大多以「主动调查审研」方式终结的「初步查讯」,改为以主动调查方式去跟进那些内容较丰富的查讯,并在完成调查后公布调查报告。
 
  公署完成的8项主动调查课题分别为差饷物业估价署对楼宇标示门牌号数的规管;政府对新界村屋的消防安全措施的规管;水务署处理私人水管渗漏的机制;政府对「认可殡葬区」的管理;公屋轮候时间的计算方法及资讯发放;政府实施汽油及石油气车辆废气排放新管制措施的安排;政府执行《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问题;以及民政事务总署对社区会堂╱社区中心设施租用的管理。
 
  公署在完成全面调查及主动调查后,提出合共277项建议。截至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有236项(占85.2%)已获所涉部门及机构接纳并予落实,另有41项(占14.8%)尚在考虑中。
 
展望
 
  刘燕卿展望来年工作时说:「我们会继续提升公署在不同范畴调查工作的进度,继续致力推动调解,促使公共行政得以改善,争取更理想成绩。此外我们会提升主动调查的透明度,提供解决方案,以及透过不同的宣传策略及渠道,积极宣扬公署的信念及职能,让各界了解公署的工作。」
 
  年报全文可于公署的网站www.ombudsman.hk浏览或下载。
 
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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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刘燕卿(左)今日(七月十二日)向公众发表最新一期年报。旁为副申诉专员苏锦成(右)。
申诉专员刘燕卿(中)今日(七月十二日)向公众发表最新一期年报。旁为副申诉专员苏锦成(右二)、助理申诉专员马启浓(右一)和唐建生(左二),以及总行政主任徐美娟(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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