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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年报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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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廉署)事宜投诉委员会二○一五年年报于今日(七月六日)提交立法会。这份年报扼要报告委员会于二○一五年所处理的工作。

  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廉署如何处理有关对该署及其人员不涉及刑事的投诉。委员会从独立角度审议廉署就这些投诉所作的调查和结论,亦会检视廉署的工作程序,若发现有可能导致投诉的情况,委员会会提出改善建议。

  在二○一五年,委员会共接获十九宗有关廉署及其人员的投诉,涉及四十五项指控。另有六项在二○一五年记录的指控则与二○一四年接获的两宗投诉有关,关乎投诉人延后才提出的新事宜。在二○一五年记录的共五十一项指控中,百分之四十一涉及廉署人员行为不当、百分之二十六涉及疏忽职守、百分之六关乎滥用权力,而其余百分之二十七则是关于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处。

  廉署会在对投诉个案进行全面调查后,向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如认为投诉无须展开全面调查,廉署则会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在二○一五年,委员会共举行三次会议,审议了十九宗投诉个案的调查报告,关乎共八十一项指控。其中四宗投诉内的六项指控查明属实或部分属实,而廉署高级人员已向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训示。在这一年内,委员会亦审议及通过了八份评估报告。初步调查显示,这些投诉均缺乏理由或理据,无须正式展开调查。委员会同意,无须就这些投诉作进一步调查。

  在审议投诉时,委员会亦仔细检视廉署的内部程序、指引和惯例。因应委员会在二○一五年审议的调查报告中所涉及的事宜,廉署已检讨并改善了若干运作程序。例如,廉署检讨了该署举报中心的工作并推行新措施,包括为举报中心人员提供适切的培训课程内容,以期进一步提升有关人员处理公众举报及查询的专业技巧。同时,廉署亦优化程序,如贪污个案调查尚未完结,而案件主管有所调动,有关人员的交接安排当中,须包括知会投诉人。

  市民可于行政署网页(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区办事处查阅委员会的年报。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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