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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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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八月十五日)下午在香港总商会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好。我作为社会一分子,很希望能够在二○一七年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和人大有关的决定,和全香港合资格选民一齐一人一票,第一次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我们的行政长官;但同时我反对用任何犯法方式来去追求或支持某一个普选方案。事实上中央过去亦多次讲过,中央是不会被「占中」或者类似的犯法行为胁迫而在这个普选问题上作出让步。因此,我今日过来签名,是表达我保普选、反对用犯法的方式,即「占中」的方式去达致普选的诉求。

  普选这个问题是社会上十分关心的工作。我除了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对这个问题十分关心之外;我作为行政长官,过去一段时期亦与社会上持不同意见的人士沟通。政改三人组的同事在这方面亦做了大量的工作,还有我亦不断努力在泛民和其他的立法会议员和中央的机构之间,发挥好桥梁的作用。今年四月份,三位主任到上海邀请全体立法会议员去上海,就政改问题倾谈,是一个例子。

  刚刚个多小时前,我知道通过我和特区政府同事的安排,中联办张晓明主任第一次和泛民的立法会议员就这个问题大家进行商谈。今日和民主党的商谈是四个泛民党派类似的商谈的第一次,我知道今日的气氛是好的,大家都能够坦诚就政改和其他相关的问题交换意见。下去,下星期还有三次这样的机会,除了香港之外,林郑月娥司长亦在会后见传媒的时候宣布了,我们亦安排有机会让全体的立法会议员在深圳和李飞主任等中央官员再交换意见。

  我相信香港泛民议员和其他各个界别的议员和朋友能够多些和中央官员商谈、交换意见,不仅对促进二○一七年普选有帮助,对促进香港各界人士,包括立法会议员,包括泛民议员,对中央对某些问题的立场和看法的认识和了解亦有帮助。所以这个工作下去会继续做,不单是为了二○一七年的普选、政改去做这个工作,亦为了香港的长远和中央一起推进香港发展的工作,亦做我们应做的一些推动作用。

记者:你现在签名是否以特首名义?

行政长官:我刚才说过,我作为社会一分子,我是保普选,我是反对用犯法的「占中」方式。

记者:现在签名是在你的办公时间签名,以及有新闻处和特首办的人员随行,究竟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官员的名义?你之前以个人名义,你可否搞清你现在是以什么身分?

行政长官:我是以个人名义的。大家知道,我来到这里大家一定会问其他的相关问题,尤其是今日我们安排了四场的第一场,让泛民议员见中联办主任,这个好明显,就是我作为行政长官安排的,大家对这个问题相信亦会感兴趣知道我的看法是怎样。还有亦向大家宣布,在下一个星期,有这个安排让全体立法会议员与李飞主任等中央官员见面。

记者:但又用政府新闻处出稿,会不会不是太恰当?

行政长官:正如我刚才所说,我来到这里跟大家见面,一定有很多其他相关的问题,不是来这里只说我签名这件事。事实上,政府官员签名也不只我一个人,虽然我不知道有多少我们的问责官员或其他官员同事已经签了名。

记者:但是会不会觉得特首去签名其实是一个很不恰当的做法呢?因为你是最高级的官员,无论你是否私人名义,都不应该有一个这样的立场,失去了一个应有的中立性?

行政长官:没有什么中立性的,在犯法和守法之间,是没有一个中间地带的。而且一直以来,我都和大家说,我是反对用任何犯法的方式,来达致支持某一个普选方案的诉求。每一个香港人,每一个香港人都应该维护香港的法治,不要破坏社会秩序。我相信每一个香港人都和我一样,希望在二○一七年有普选,而不希望因为出现一些抗争或者违法行为,令到我们二○一七年的普选愿望落空。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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