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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会见传媒发言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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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七月十七日)下午就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命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中文部分):

财政司司长:我现在宣布委任陈德霖先生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十月一日生效。

  Norman曾经在金管局工作,对香港金融市场运作和银行监管有深入的认识,也了解国际和内地市场的情况,日后可以协助我管理好外汇基金,以及就货币政策和金融运作向我提供切合形势和恰当的专业意见。

  另外,Norman具备丰富的公共行政管理经验,同时亦非常熟悉政府的运作,是出任金管局总裁的理想人选。

  我曾经承诺在完成任命程序之后,会全盘公布整个过程和所有的决定,我想在今日跟大家详细讲一下。

  我与现任总裁任志刚先生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底达成共识,大家同意Joseph任期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底终止。

  我随即邀请「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辖下的「管治委员会」,参考海外聘任中央银行总裁的经验,就任期向我作出建议。「管治委员会」在二零零八年七月间向我提出有关的意见。

  我在二零零八年八月邀请冯国经博士、张建东博士和庞约翰爵士,就新任总裁的人选,向我提供意见。同时,我亦邀请了已退休的人事顾问唐裕年先生协助有关的工作。

  小组于二零零八年年底完成工作,他们考虑了三十九名人选,包括来自金管局、监管机构、银行界及学术界,亦有政府官员。小组最后向我建议了一份八人名单,并且列明了人选的优先次序。Norman是首选。

  我在今年二月,再次邀请「管治委员会」,就新总裁的薪酬及服务条件,提出建议。委员会在三月向我提交意见。我考虑过委员会的意见之后,在本年五月与Norman接触,向他发出口头的邀请,并于七月十日正式发出聘任信,Norman即日回覆接受任命。

  就金管局总裁的任期、聘任条件,我在谘询「管治委员会」的意见之后,决定以下的新安排:

(1) 我决定将新任总裁的任期定为五年;

(2) 我决定将新任总裁的固定年薪定为600万元,并在他的五年任期内不会作出调整,而根据表现决定的浮动薪酬设订上限,首年定为150万元。新总裁的薪酬水平较现任总裁的薪酬水平调低了32%;及

(3) 我决定将新任总裁离职后的管制期,由六个月延长至一年。

  最后,我希望借这个机会多谢Joseph多年来对香港的贡献,并祝愿Joseph生活愉快。

(待续)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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