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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社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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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关于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的工作进展;已接获的第二批申请总数、当中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并请列出每项获批准计划的详情(包括计划类别、申请机构名称、拨款额、受惠对象、计划地区,以及预计可创造的职位的数目、工种及工资水平);

(二) 是否考虑进一步将社会企业引入贫穷问题较严重的地区(包括深水埗、观塘、屯门及元朗);如果会,详情是甚么;及

(三) 筹办社会企业高峰会的工作进展(包括该会议的举行时间、地点、内容、拟邀出席人士及团体名单,以及预计的扶贫成效)?

答覆:

主席女士:

  社会企业的一个最大特色就是通过企业家的思维,利用商业策略达致社会目标。简单来说,社会企业是一盘生意,但并非以为股东赚钱为目的,而是以达致某种社会目标为最终目标。

  行政长官于今年的施政报告内提出要推动社会企业,在香港建立新的关怀文化。为了促进社会企业在香港社区的发展,政府已在几个特定范畴提供种子基金,其中包括在二零零六年六月推出「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向非政府机构拨款推行社会企业计划,协助弱势社群自力更生。民政事务总署成立了「协作计划谘询委员会」,根据既定准则审批申请。谘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八位非官方人士,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

  就冯议员的三个问题,我的回应如下:

(一) 我们在第二期共收到52份有效的申请书,经协作计划谘询委员会批核后,其中15份获批核,拨款总额约1,300万元,平均每项计划获拨款约90万元。其余申请未能获批的主要原因是有关计划过份侧重培训或服务而非营运发展,或其营业额偏低或风险过高,使有关的业务可行性及持续性存疑。

  获批计划的类别主要有餐饮、环保回收、保健推拿、表演艺术/制作及有机种植等,这些计划分别在13个地区推行,预计为申领综援人士、待业青年、基层妇女、更生人士、新来港人士及单亲家庭等创造约280个职位。至于工种方面,这些计划预期将创造一些低技术的工作,例如店员、种植员、车缝女工、美容推拿员等。在厘定受雇员工的工资时,受资助机构必须参照及不得使用低于政府统计处最新出版的《工资及薪金总额按季统计报告》内订明的相关行业/职业的平均每月工资。申请机构必须是法定机构或根据香港法例注册的组织,以及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认可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和信托团体。

(二) 民政事务总署推行协作计划的目标是配合地区为本的扶贫纾困工作。到目前为止,协作计划第一及第二期已共拨款约5,000万元予50多个新的社会企业计划。其中有29个在冯议员提到的观塘、深水埗、屯门、元朗和离岛东涌推行。透过协作计划,我们会继续加强与地区伙伴的合作,推动社会企业,为弱势社群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及促进自强及自力更生。此外,政府已成功联络到数个大机构,它们均表示有兴趣开展社会企业,细节仍在商讨中,预期部分计划将会在上述较为贫穷的地区推行。我们将会继续邀请商界及非牟利机构共同开展社会企业计划。

(三) 在香港,社会企业仍然是比较新的概念,一系列的问题要继续检讨,例如,以香港的市场环境而言,社会企业应如何在市场定位才切合需要和能持续发展、政府是否应对社会企业有特别优惠政策及如何避免对中小企造成不公平竞争,以及社会企业的扶贫成效等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研究。

  我们会在本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举行社会企业高峰会。我们现正拟订高峰会的安排,届时将会邀请包括学术界、商界、非政府组织和公营部门等不同界别的机构参与,共同探索社企进一步发展的未来路向,以及制订行动计划。我们预计可在下一个月公布高峰会的详情。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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