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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医院牙科服务整合至医院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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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公布,卫生署辖下医院牙科服务将于二○二六年二月六日与医管局辖下口腔颌面外科服务合并,并由医管局接办。
  
  行政长官在二○二四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全面审视医疗体系的定位和目标,改革医管局、卫生署和基层医疗署的职能和分工。卫生署将专注其公共卫生职能,履行其监管和执法角色。为落实有关政策方向,卫生署的临床服务正逐步整合至医管局或基层医疗署。
 
  继早前医管局接办卫生署辖下医学遗传服务,该署医院牙科服务将于明年二月六日起交由医管局管理。事实上,现时卫生署医院牙科服务辖下七间口腔颌面外科及牙科诊所均位于以下医管局公立医院,主要为住院病人、有特殊口腔护理需要的患者及牙科急症患者提供口腔颌面外科专科及牙科专科诊治:
 
  1. 玛丽医院;
  2. 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
  3. 伊利沙伯医院;
  4. 玛嘉烈医院;
  5. 屯门医院;
  6. 威尔斯亲王医院;及
  7. 北区医院。
 
  上述诊所将于原址继续提供服务,并与现时医管局于六间公立医院的牙科及口腔颌面外科服务合并,有助进一步理顺和优化整体服务安排。
 
  为确保医管局接办服务后病人获得连贯性的照顾,所有病人于二○二六年二月六日或以后于上述七间口腔颌面外科及牙科诊所的排期╱覆诊期纪录,以及储存于该七间诊所的个案及病人医疗纪录,包括临床纪录、X光纪录、临床照片及牙模等,将一并移交医管局。如病人或其家属不同意将个案及相关医疗纪录转交医管局以继续跟进和处理,请于二○二六年一月十六日或之前,致电3153 4044或以电邮(hds_enquiry@dh.gov.hk)通知卫生署,以便作出相关安排。
 
  退出安排的病人如已预约于明年二月六日或之后应诊,其覆诊期将会被取消;而日后若要到医管局的牙科及口腔颌面外科求诊,须递交新转介信以作预约,并根据医管局安排缴付新症的诊症费用。所有被病人拒绝转交医管局的医疗纪录,将会由卫生署在服务转移后按照其档案管理政策处理及销毁。如有任何查询,欢迎联络卫生署。
 
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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