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有关事宜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及答问内容(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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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市民。大埔宏福苑火灾夺去了160条宝贵的生命,我多次表明,要调查到底,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追责到底,认真改革。要让真相水落石出,让公义得以伸张,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
我上星期公布,会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审视事故的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在联系和听取了终审法院张举能首席法官的推荐后,我宣布委任陆启康法官出任独立委员会的主席,并委任陈健波先生和欧阳伯权先生作委员。我在此感谢张举能首席法官的推荐,我更感谢陆启康法官接受独立委员会主席这重大责任,感谢两位委员作出的承担,查明事实真相,并为防范事故再发生和就改善措施作出建议。
独立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一)就大埔宏福苑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及火灾造成的人命伤亡及财产损毁,审视――
成因和导致火灾发生的情由;大厦配置的消防装置及设备,及其有效运作的监督和责任问题;有关的楼宇维修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标准、监督和日常维护制度是否足够;针对楼宇维修工程,现行安全标准的用料清单是否全面,有关的验证和检测制度是否有效;各环节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授权负责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等)的角色和责任承担;以及上述问题相关的责任。
(二)针对大型楼宇维修工程,审视――
有关工程各环节有否不适当的相连利益、角色冲突、不当的合谋串连等系统性问题;及有关工程有否涉贪围标、违规招标的问题。
(三)就上述两项事宜,检视现行相关法律的规管及惩罚是否足够。
(四)就上述(一)至(三)的事宜,提出建议。
独立委员会在九个月内完成报告。独立委员会要审视的范围很广泛,尤其有关围标和利益相连的系统性问题,问题众多、性质复杂,为确保独立委员会可在九个月内完成审视并编写报告,独立委员会的运作既要公正,亦要灵活高效,因此我赋予独立委员会最大的主导权和灵活空间,简化流程,有效地尽快完成这艰巨的工作。我亦会考虑给予独立委员会备用权力,如独立委员会在审视过程中,就特定议题或个别环节认为有需要获赋予法定权力以完成其工作,可以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让独立委员会就相关事宜按香港法例第86章《调查委员会条例》成为法定调查委员会,就该指定事宜行使法定权力,获取所需资料和事实,让独立委员会归纳于其整个审视内容中,全面掌握事情的事实。
这种运作模式结合了主导及灵活的流程效率和法定调查委员会的权力行使,两者有效配合运用,相辅相成,让独立委员会可在九个月内完成处理有关的广泛和复杂问题。
独立委员会的运作细节如下:第一,独立委员会能全权主导以灵活和简化流程的方法,既有效又公正的方式,进行审视工作。
第二,独立委员会可设立专家小组,邀请相关专家向独立委员会提供意见。
第三,如在审视工作的过程中,独立委员会就特定议题或个别环节,认为有需要获赋予《调查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86章)下成立的调查委员会相同的法定权力进行调查,独立委员会可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后可决定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就该议题或环节的相关事宜让独立委员会成为法定调查委员会,行使相关权力。
独立委员会在落实运作起九个月内完成工作。如独立委员会认为合适,可在不同阶段发表中期报告,并向行政长官提供建议。独立委员会发表的所有报告及建议,将全面公开(涉司法程序的资料除外)。
独立委员会会设立专责秘书处和法律团队,以支援其工作。
为支持独立委员会的工作,政府会全力配合。政府已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调查及规管工作组,会统筹政府所有相关部门,除按独立委员会要求外,会主动向委员会提供资料,并会充分运用各政府部门在不同条例下的调查权力,协助独立委员会搜集证据和资料,全力支持独立委员会的工作。
另外,我想谈谈受灾人士的安置问题。在大火后,政府在短时间内,安置约4 000多名居民入住包括酒店、青年宿舍、过渡性房屋,以及房协项目的单位。
我关心受灾人士的长远住宿支援。我已指示应急住宿安排工作组组长、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统筹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研究及提出长远方案,以情、理、法处理,照顾居民的个别情况和意愿,亦要善用资源,协助受影响的家庭重建家园,尽快回复正常生活。
我们听到社会不同的意见,包括:由房委会向业权拥有者购买业权;让宏福苑业主优先购买居屋;在大埔区加建居屋;让合资格的业主入住公屋单位等等。
每个居民的意愿都不一样,这点我很理解,我已指示黄伟纶副司长,全面收集受灾人士的意见,然后作出后续方案需要考虑的选项,让居民选择。
小组会因应我的指示,在照顾受灾人士的情绪下,全面收集受灾人士的意见,作出分析,并尽快提交建议。
多谢大家。
记者:刚才提到审视中途委员会如果需要法定权力,可以向特首再提出。为何不一开始就成立有法定传召权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中途要多个程序,其实是否会令程序更复杂,令居民更久才得到结果?另外,也想问调查范围包括政府部门,会否有「自己人彻查自己人」的嫌疑?另外,如果有政府高层需要负责的话,会否启用部门首长责任制?谢谢。
行政长官:今次我用先驱性的方式做一个那么复杂、问题那么广泛的独立委员会,如刚才所说,我们要求独立委员会审视的,分两大方面:第一是宏福苑火灾蔓延得那么快,涉及的种种安全问题、角色责任问题,无论角色责任涉及什么人,我已说得很清楚,政府部门也好、非政府部门也好,一查到底,问责到底,所以绝对不会存在任何人可以逃避责任,不论他是政府人员或非政府人员。涉及那么多问题,尤其是第二部分,很多大型的大厦维修工程,涉及那么多可能的相连利益,也可能涉及舞弊、围标等,这个问题相信大家也关注很久、很深,我亦相信涉及的利益复杂,所以要求独立委员会九个月完成那么复杂和广泛的审视范围,其实九个月时间很紧张,所以必须让独立委员会有最大的自主能力,自己可以主导审视程序如何进行、尽快做。
我亦容许它简化程序,如果用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程序进行,很多程序就不能简化,但我也希望可以赋权独立委员会,如果真的面对一些问题,它认为需要行使法定权力,可以告诉所有人、预告所有人,任何人尝试不配合、不合作,我们便会行使法定权力,让独立委员会成为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这样的好处是既灵活、既简化程序,又在需要时才运用法律程序行使法律权力,以获得资料和事实。
举例来说,有26项A至Z那么多项事情,独立委员会希望处理,灵活地、有效率地处理绝大部分。到G项的时候,它觉得需要有法定权力以获取某些资料,就会更好完成这26项工作。所以针对G项,它可以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建议后,就G项环节,容许独立委员会成为法定上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行使权力,就很清晰地针对G项。如果再有另一个Y项要做,也可以做。但在其他24项,便可以用很灵活、高效的方式,令独立委员会可克服时间上的压力。因为这次,特别是围标,可能涉及腐败和长期的利益关系,要打破这些利益藩篱,我相信独立委员会的责任相当重大,并会面对很多挑战。所以有足够时间让它在九个月内完成,必须有它认为能帮到它的高效方法。这是创新性地互相配合,效率配合权力,使用起来让独立委员会完成其工作。
第二,独立委员会是独立的。刚才大家也知道成员是陆法官,非常感谢陆法官,因为今次责任重大,事情很复杂、问题很广泛,亦感谢陈健波先生和欧阳伯权先生,肯承担这个重大的责任。他们是独立的,而整个委员会也是独立运作的。它有自己的秘书处和法律团队,如有其他任何需要,我们都会帮忙。
另外,今次先驱性的做法,亦容许政府部门主动协助独立委员会的工作。过去当有调查委员会也好,无论以什么形式成立的委员会,政府很可能是按委员会要求提供协助,即是被动式的。今次我们是主动式的,即是政府如认为某些资料独立委员会可用来参考,我们会主动提供。当然,独立委员会有绝对的权力去考虑与不考虑。但我们作为政府,今次表明是全力支持独立委员会的工作,明确明白到挑战大、复杂性大,亦很广泛性,所以我们尽量运用政府部门所有可能调查或者监管的权力去帮助,主动提供资料给独立委员会。即是说,在独立委员会审视到由A至Z那么多需要审视的事情当中,政府如果觉得某些资料可以帮助独立委员会,都会主动提供。独立委员会当然有绝对权力去考虑与不考虑。
另外,无论什么人士,我多次说过,其职位是什么、是基层或是高层,如果要负责就要负责,是很清晰的,这个问题无需再问,因为已经多次说过这是我很明确的立场,亦是我们的决心。我们追责时,当我们知道这个人所犯错的地方是什么,就会按着事实去追究他的责任。我们没有排除任何方法,但一定要让需要负责的人士负上责任。
记者:如果接下来到北京述职,是否刚说到的独立委员会和安置方案都会向主席报告?另外,关于安置方案,刚才提到也是尽快,是否认真来说没有一个时间表何时要推出方案?还有也涉及一些无论是居屋换公屋、现金补偿或原址安置,有没有这些选项可以让灾民选择?
行政长官:述职是每年一次。大家都知道,一向的做法是,我会在十二月到北京述职。我相信这个安排都会按这些年来的做法一样。当有消息时,我会向大家公布。述职期间,我会向习近平主席以及北京的其他领导们,汇报香港的最新情况。
最新情况除了有关经济、发展外,还一定会汇报民生工作。而在今次大埔大火发生当日,习近平主席已经表示高度重视,亦要求我们努力扑灭当时的大火,减少人命和财产的伤亡和伤害。当然,习近平主席已经表示高度关注,我必然会汇报特区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香港社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共同力量;亦会表示香港所有人民都是共同关心怎样帮助灾民、共同关心帮助灾民回复正常生活,以及我亦会推动整个社会回复正常生活,因为这是最有效帮助灾民回复正常生活所必须做的一件事。
当然,独立委员会的工作,会是我们处理今次整件大火事故的其中一部分。香港的整体情况,亦有其他部分我相信习主席希望知道的:最新的经济情况、我们按「十四五」规划的发展、部署和成绩、我多年来的《施政报告》所做出来的成绩、国际如何看香港、评级有否进步、哪些空间我们可以再强化、我们如何更好地积极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等,我相信这些也是我汇报内容的一部分。
至于安置受灾人士的方案,刚才我已说得很清楚,我们听到很多意见,很多意见的出发点都是很好的,但真真正正涉及这么多户受火灾影响的家庭,每一个家庭的意愿,我们必须慎重考虑。我说过应该以情、理、法处理这件事。以情先行,要讲道理,亦要合乎法律,但情是第一个要点,所以我亦给予同事这方面的指导精神。在处理灾民时,在事发第一天,我们都是尽量了解当事人的苦困、尽量在感情上、精神上支持他们。当然,其他我们可以资助的,例如金钱、物质、住所等,我们都会努力。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让他们觉得我们关心、理解他们的艰难。我亦感谢社会各界在这方面共同努力帮助他们,向我们的支援基金亦非常踊跃捐输,连同政府投入的三亿元启动资金,基金总额约为35亿元。香港在这方面的大爱,我相信今次大家可以全面体会到。
我亦多谢在座各位记者朋友,无论在事故发生当天,到我们一直对于受灾人士的支援等,你们都作出非常全面的报道,亦反映到整个社会无论不同行业,都非常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感受到很有温情的香港。在此再次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内容英文部分)
完
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9分
香港时间19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