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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中医转介病人接受专职医疗业服务的安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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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发出:
 
  《2025年辅助医疗业(修订)条例》于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生效,该条例将《辅助医疗业条例》(香港法例第359章)重新命名为《专职医疗业条例》(《条例》),并对《条例》作出多项修订,当中包括为特定专职医疗业人员接受注册中医师转介提供法律基础。为落实有关转介的具体安排,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医组(中医组)于今日(十二月十一日)颁布《注册中医师转介病人接受诊断成像检测及化验检查指引》(《转介指引》)及经修订的《香港注册中医专业守则》(《注册中医守则》),透过订定清晰的专业能力要求和转介原则,确保注册中医在进行转介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保障病人安全,并有序地推动跨专业协作和提升医疗质素。
 
注册中医转介病人接受诊断成像检测及化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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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业界多年来一直积极探讨中医师可更直接透过现代诊断方法以助作出更精确的诊断,以配合中医专业的执业需要及切合病人最佳医疗利益。为此,中医组于二○二三年十二月成立医疗转介工作小组,为转介所需的专业水平进行研究,以制订参考标准及指引,并为《注册中医守则》提出修订建议。中医组及其医疗转介工作小组经广泛谘询各界意见(包括注册中医以及相关医疗专业及团体)后,于今日颁布《转介指引》及经修订的《注册中医守则》,为注册中医进行有关转介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转介指引》列出注册中医转介病人接受诊断成像检测及化验检查的基本原则、专业责任,以及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安排有关转介的注册中医须符合《转介指引》所列明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并必须按《转介指引》列出的业务规范作出和处理转介。
   
  为保障病人的安全及最佳利益,《转介指引》将以循序渐进方式实施。现时《转介指引》只适用于X光平片检查,并会以香港中医医院作为试点,容许注册中医在该院担任病人主诊临床团队成员时,按该院内部的临床指引转介该院病人予医院临床团队内的放射技师及/或医务化验师接受其他检查项目。中医组期望透过香港中医医院先行先试累积的经验,协助日后的跨专业讨论,以逐步加入其他常用诊断成像检测和化验检查项目。
 
注册中医转介病人接受物理治疗师及职业治疗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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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条例》容许物理治疗师及职业治疗师接受注册中医的转介。为此,中医组正就其草拟的《注册中医师转介病人接受医疗专业人员服务的指引》谘询注册中医及其他相关医疗专业界别的意见,以就有关转介涉及的基本原则、专业责任,以及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提供更具体的指引,长远推动跨专业合作。
   
  为配合上述发展,中医组一直与辅助医疗业管理局保持紧密沟通,并知悉辅助医疗业管理局已通过放射技师、医务化验师、物理治疗师及职业治疗师的执业守则,容许他们可为注册中医师转介的病人提供专职医疗服务,有关修订同样于今日(十二月十一日)生效。中医组与辅助医疗业管理局将继续就中医师转介专职医疗业人员等事宜加强协作,以进一步推动跨专业协作的发展。
 
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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