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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二○二六至二七年度「新兴体育活动资助计划」现正接受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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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新兴体育活动的发展,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推行「新兴体育活动资助计划」,供合资格的体育机构申请。二○二六至二七年度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二○二六年一月九日。

  计划以「个别活动」形式资助本地体育机构推广新兴体育活动。每间成功申请的体育机构最多可获资助的金额为20万元,或个别活动合资格总开支百分之八十五的资助,以资助金额较低者为准。

  有意申请的体育机构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
  • 为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注册的担保有限公司,并具备组织章程细则的非牟利团体;
  • 所申请的新兴体育活动须有别于现时由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辖下各体育总会专属管治的体育运动/项目;
  • 为相关运动项目的国际体育联会、亚洲体育联会、区域性体育联会认可的属会,或获国家体育总局认可的体育机构;以及
  • 于二○二四至二五年内曾成功举办不同级别或类别的体育发展计划,并获得公众积极参与。

  此外,申请的体育机构须提交详尽的长远发展及推广计划,以证明其具备以下条件:
  • 充足的活动筹办与执行能力;
  • 健全且可行的管治架构;
  • 具备问责性和透明度的内部政策;以及
  • 在本地体育界具备良好声誉和认受性。

  从未获本计划或「新兴体育活动资助先导计划」资助的体育机构将获优先考虑。如申请机构曾获资助,康文署在审核其申请时,会参考其过往的执行表现及成绩。

  如有查询,请联络康文署体育资助办事处(电话:2601 8756)或电邮至ssns@lcsd.gov.hk,亦可浏览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ssns)了解详情。
 
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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