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配合廉政公署调查八人以虚假文件申领免试签发香港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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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发言人说:「署方一直于廉政公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并已按调查结果取消相关人士的香港驾驶执照。调查仍在进行中。特区政府强调,香港与认可国家和地方的免试签发驾驶执照安排基于互认原则、互惠基础。政府绝不容忍任何人,不论香港内外,以诈骗行为取得驾驶执照,影响道路安全和道路使用者的信心。」
署方重申,一直严谨处理及核实每宗免试签发的申请,以确保申请人符合法例要求,并适时检视免试签发的申请流程,配合申请需求及运作需要。在审批过程中,如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有怀疑,署方会严肃跟进,包括联络有关的领事馆或运输部门查证,以确认所涉文件的真伪。运输署会待资料获得核实后才处理相关申请。如确认申请人未能完全符合申请条件及规定,运输署会拒绝有关申请。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111(3)条,任何人如为取得驾驶执照而作出虚假陈述,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运输署会继续严格监察免试签发的推行情况,并参考廉政公署提供的防贪建议,检视相关程序。如发现怀疑个案,运输署会转交执法部门跟进调查。
完
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6分
香港时间19时5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