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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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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到公务员学院向培训中的公务员宣传二○二五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午安,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大家也看到特区政府已经全力为立法会选举做准备,无论在宣传或实务方面,我们也全程投入,为办好一个公平、畅顺的选举而全力以赴。

  今日我来到公务员学院,向一批来自20多个职系,在这里接受管理培训的初级管理人员作出呼吁,请他们在投票日投票,而且第一是要联同家人齐投票,第二是早些投票,第三就是要在当日都呼吁其他亲友同事去积极投票。同事反应都好积极,纷纷表示他们一定会做到这几点。

  在实务方面,为了确保立法会选举投票日的市面整体运作畅顺,公务员事务局今日向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发出指示,在十二月七日在辖下部门特别设立「投票日统筹及支援中心」,并灵活调配额外人手在投票日上班,包括按部门运作需要,安排一般星期日休息的公务员于投票日当值,全力支援立法会选举工作,同时必须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便利当值的公务员当日去投票。

  投票日当天,在投票站和点票中心负责选举工作的公务员有三万多人。此外,不同部门一向有人手在星期日值勤,包括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纪律部队和负责在星期日向市民提供民生服务的单位,例如公众街市、体育馆、图书馆等。在平日的星期日,一般都有超过二万名公务员是要上班的,因为投票日的缘故,部分部门已经预定了要增加人手,例如警队、民政事务总署和各区民政事务处等。

  在此之上,我们要求部门灵活调配额外人手,动员公务员全力支援投票日的工作,包括我刚才提到运作部门「投票日统筹及支援中心」,以及在部门的各个重点岗位值班,以达致以下的目的:

一、确保市面运作正常有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或者事故,保障全港各区投票过程畅顺;
二、确保妥善监察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重要基建畅顺运作;
三、确保部门各级联络和协调渠道畅通,做到早部署、早介入,务求尽快并有效应对任何突发的问题;
四、确保有充足的人手,必要时迅速地支援有需要的部门应付紧急的情况;及
五、确保有充足的人手,宣传呼吁和鼓励社会各界及早投票。

  举例来说,一些负责城市基建的部门可能需要增加应对突发事故的人手,务求若发生事故的话,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应对并且解决;向市民提供民生服务的单位,亦可以增加值勤的人数,在公共设施设立支援协调服务点,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资讯和呼吁市民投票。

  虽然投票日要上班的公务员人数较平常为多,公务员事务局要求各部门必须为值班的公务员提供一切可行的措施,便利他们完成投票。这些措施包括:

一、安排投票日要上班的公务员在值班期间轮流有序短暂离开工作岗位前往投票站投票,包括允许值班的公务员在当值时间内先投票、后上班,或提早下班前往投票,以节省来回的交通时间。值班公务员可以按现行的规定获发补假或超时工作津贴;
二、安排充足的替补人手,确保公共服务不受影响;
三、安排发还往返办公室和其所属票站的交通费予值班期间前往投票的公务员;及
四、安排部门的工会和义工队在投票日鼓励和支援有需要的同事前往所属的票站投票。

  我先跟大家说到这里,看看大家有没有问题。

记者:除了该三万人外,多少人是额外调配回来需要取消休假上班?另外,之前政府称公务员要以身作则投票,但是投票可能都是个人选择,这个说法会否令到一些公务员有压力,以及投票后会否要求公务员向部门首长汇报,或以心意卡来表示自己已投票?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第一个问题,我刚才都提到,选举当日负责跟选举有关的工作的公务员有三万多人,平日在星期日根本要上班的公务员都一定超过二万人。我们现在额外要求更多公务员在当日上班,无论是去处理一些应付突发事情的工作,或者做一些呼吁选民去投票的工作,或者在一些服务点提供资讯、一些额外的资料予市民等,这些是在以上的两个数字之外、我们要求部门提供的人手。我们今日发出指引后,部门会需要按他们个别的情况去再计算一下人手需求。不过,我们估计是一定是五位数字的,一定是上万的人手。

记者:见到安排公务员可以短暂离开工作岗位,即如果是警察、救护、消防这一类公务员,是否都可以适用这个安排?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是的,所有当日要上班的公务员、要值班的公务员,这个安排都适用,但我们亦请部门可以考虑让同事迟点上班或早些下班,在他们上班之前或下班之后去投票。不好意思,刚才我尚有问题未答,问题是?

记者:会不会令到公务员投票有压力,说要以身作则投票?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相信投票是公民的权利,亦都是公民的义务。我们需要有一个立法会能够为市民发声,所以每一个公民都有这个责任去投票,这一点无论对公务员、对其他人都是有说服力的一点。各界亦多次表达,公务员是有一个示范作用,因为选举是政府安排的,我们选出来的立法会议员跟公务员亦有很密切的工作关系,所以公务员有示范作用这一点亦都是各界认同。我不觉得我们讲这两点会令公务员有压力。第三点就是我们不会要求公务员向他们的上司作任何形式的证明他们已经投票。投票一定是个人的选择,我们不会要求他们作任何形式的证明,更加不会要求他们有任何的投票倾向。

记者:本来星期日不用上班的现在可能都有机会要上班,以及可能要求补假予他们,会否担心可能会影响到平日的人手安排,即是可能平日上班的人会减少,因为他们要补假。公务员事务局有没有指引给各部门去跟从,即怎样去安排人手、怎样调配才可以让平日的公共事务不受影响?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在补假方面,我们请部门自己灵活处理,因为如果所有人都集中在一日补假的话,当然可能对日常的工作有少少影响,但是我亦相信很多同事如果申请发还补假,他们未必会选择集中在同一日,各人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自己个人安排会希望在不同日子提取补假,所以这个我们交给部门去灵活处理。我相信,基于各人、各部门不同的处理,不会集中在一日,亦不会影响公共服务。

记者:补假或申领交通费的公务员是否需要一个投票证明,例如交通费是怎样去处理,以证明自己的费用等?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们不需要同事有一个已经投票的证明。不过,同事如果是有滥用的话,这是一个很严重的行为失当,我们一定会用纪律机制去严肃处理。申请补假的同事就不需要,因为申请补假的同事,他要上班才会有补假,而他有没有上班大家都很清楚。

记者:交通费是怎样定?即是有一个限额或会根据该交通而定?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交通费是以实际已经使用的数目去发还的机制。不过,如果当日不是在上班之前投票,即迟一些上班、在投票后才上班,或是提早一些下班去投票的公务员,而是在日中需要离开的公务员,我们都允许他如果是为了方便快捷起见,使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即包括的士,我们会发还该笔交通费。
 
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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