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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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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秋北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医务卫生局局长范婉雯医生的答覆∶

问题:

  政府于去年六月推出「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试点计划」),以扩大长者医疗券适用范围至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合适的医疗机构。现时试点计划已扩展至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今年八月更新增五试点医疗机构至共有21个服务点,进一步提升跨境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医务卫生局局长早前表示,政府正循序渐进考虑将「长者医疗券」计划扩展至福建省,有关的构思、具体安排及时间表为何;

(二)至今透过试点计划于大湾区使用医疗券的香港长者人数及人次为何,并按城市及医疗机构列出分项数字;政府有否分析有关的使用率及使用趋势;及

(三)在推行试点计划时,特区政府有否与内地相关部门在医疗纪录互通、付款流程、医疗争议解决机制、收集长者反馈等方面,建立协调机制,并制订具体协议或合作安排?

答覆:

主席:

  政府自二○○九年起推行长者医疗券计划(医疗券计划),目的是为长者提供财政诱因,通过提供部分资助,让他们选择最切合自己健康需要的私营基层医疗服务。每名合资格长者现时每年可获发2,000元长者医疗券(医疗券),累积上限为8,000元。计划的支出由二○一四至一五年度的6.82亿元,增加到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34.24亿元。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预算开支约41.5亿元。截至二○二五年九月底,超过179万名合资格长者曾经使用医疗券。

  就吴秋北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卫生署后,我现在回覆如下:

(一)政府近年积极推动大湾区医疗合作,为让合资格香港长者在大湾区有更多服务点选择,提供更大的便利和灵活性善用医疗券使用基层医疗服务,政府在二○二四年推行「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试点计划」),在同年六月开始分阶段扩大医疗券适用范围至七间位于大湾区的综合医疗/牙科服务机构,覆盖广州、中山、东莞和深圳,其中深圳设有两家指定牙科专科诊所,以回应长者对牙科服务的需求。因应香港社会对「试点计划」的正面反应,政府在今年五月宣布扩展「试点计划」,新增12间医疗机构至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并于八月圆满达成目标。连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大深圳医院)一院两点,合资格长者可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合共21个服务点使用医疗券。
  
  「试点计划」扩展至大湾区内地九市全覆盖标志着政策创新及两地医疗合作的又一里程碑。「试点计划」现尚在初期运作阶段,我们会持续评估及监测医疗券在试点医疗机构的运作及使用、适时检讨「试点计划」的成效之后再研究下一步安排。

(二)为确保医疗券能继续有效支援推行基层医疗的政策目的,医疗券的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在「试点计划」与香港和港大深圳医院计划大致相同。截至二○二五年九月底,超过23 300名合资格长者曾在「试点计划」下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券支付门诊医疗护理服务费用,涉及48 538宗交易,申领交易总额约5,599万港元。合资格长者在各试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券的情况载于附件。「试点计划」自推出以来,使用率稳步上升,使用医疗券的服务类别主要为跟进/监察慢性病症(52%)及预防(23%)。由于「试点计划」现尚在运作初期,部份试点医疗机构运作只有数个月,尚需时间观察,我们会持续评估及监测医疗券在试点医疗机构的运作及使用,然后再进一步分析相关数据。

(三)为确保公帑得以妥善运用,卫生署设有严谨的监管机制,查核和审核医疗券计划的医疗券申报。现行的监管机制,包括例行查核、监察和调查异常的交易模式,以及审核医疗券申报等的措施,同样适用于港大深圳医院和参与「试点计划」的医疗机构。卫生署已与广东省卫生当局建立机制,在有需要时广东省卫生当局会为署方提供协助,藉以提升监察成效。政府会继续与广东省卫生当局保持紧密联系,确保监察机制在试点医疗机构能顺利实施。卫生署长者医疗券计划一直有提供电话热线及电邮等渠道给予香港长者对医疗券使用服务及「试点计划」医疗机构提出查询或投诉。卫生署会根据投诉性质,严肃跟进所有怀疑违反医疗券计划规定,并采取适当跟进措施。

  此外,卫生署与所有试点医疗机构均已签订服务协议,当中涵盖及清楚列明正确使用医疗券的相关守则,以及财务、系统对接等安排。政府已与各试点医疗机构落实服务协议下的相关安排,自二○二四年六月推行「试点计划」至今,19间试点医疗机构均运作畅顺。

  现时内地医疗机构受当地严格监管,不论是临床医疗服务质素,以至价格收费水平都有严格监管。「试点计划」下每间医疗机构均设有查询或投诉热线,香港长者如就试点医疗机构有投诉,包括医疗事故,可按不同的渠道(包括电话或电邮)向相关医疗机构直接提出,或在有需要时向省或市级卫生当局就「试点计划」下医疗机构作出投诉,有关的医疗机构及当地监管机构会跟进处理。卫生署亦已整合有关投诉举报途径的资料,并上载于医疗券计划网页方便公众参考。

  就医疗纪录方面,政府一直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系,以符合香港与内地法规、保障数据安全及病人私隐为大原则,推进跨境医疗纪录互通。其中,政府已于港大深圳医院和19间试点医疗机构推行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纪录」及「个人资料夹」两项功能,在自携病历的原则下,便利长者安全地于跨境使用电子健康纪录,获取更连贯的护理服务。政府会根据推展经验进一步理顺流程及提升用户体验,务求更有效地支援市民的跨境医疗需求。
 
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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