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八题:在恶劣天气下进行高风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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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意见指出,尽管政府不断呼吁市民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远离危险区域,但仍有不少人不理劝告追风逐浪,该等行为不仅对自身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亦加重政府救援部门的工作负担和占用公共应急资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政府共收到多少宗市民在恶劣天气警告信号(包括黄色、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以及三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生效期间,无视政府呼吁进行高风险活动(例如追风、观浪、游泳等)而遇险求助的个案;香港消防处及政府飞行服务队展开就该等求助个案所进行的搜索及救援行动的平均成本为何;
(二)会否检视现时法例,就市民在恶劣天气警告下进行高风险活动的行为制订明确罚则,例如就在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期间进入高危地点(例如海边、山涧、堤岸等)制订严厉罚则,以加强阻吓力;如会,具体详情(包括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据报有家长在极端天气下仍带儿童前往高危区域,政府会否因应该等罔顾危险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照顾及看管儿童的法规,包括明确界定该等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加强相关罚则;政府会如何透过家校沟通和社区亲子活动等渠道进行家庭教育,提升家长群体在极端天气下的安全意识?
答覆:
主席:
近年极端天气越趋频繁,每逢风暴来袭,政府均事先透过各种渠道提醒市民保持警惕,切勿冒险追风逐浪,又反覆呼吁市民远离高危地点。惟仍有个别的人罔顾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带同年幼子女前往海边或高危地点追风逐浪,罔顾他们的安危。
政府强烈谴责台风期间的追风逐浪等罔顾安全、极度自私的行为。追风逐浪的人往往低估风暴的风险,且过度高估自身逃生能力。这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及子女安全,万一遇到事故,更令拯救他们的救援人员置于极度危险境地。此等行为会增加公共救援服务的负担,不当分散真正急需救援人士的资源,损害公众利益。
就林琳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教育局、环境及生态局及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在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间,在黄色、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或三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生效时,消防处、香港警务处(警务处)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曾派员处理由露营或行山等而引致的攀山拯救,及由游泳或滑浪等而引致的遇溺事故详情如下:
| 年份 | 攀山拯救(宗) | 出动人员(人) | 遇溺事故(宗) | 出动人员(人) |
| 二○二三 | 23 | 352 | 16 | 334 |
| 二○二四 | 25 | 229 | 4 | 170 |
| 二○二五 (截至八月三十一日) |
10 | 103 | 3 | 123 |
救援部队没有备存相关开支的统计资料。
(二)政府高度关注并严厉谴责个别的人在恶劣天气期间进行高风险活动,甚至带同年幼子女前往海边或高危地点观浪的行为。警务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及渔农自然护理署具有现行法规规范相关危险行为,当中包括:
- 警务处可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第27(1)条,如家长或负有照顾责任的人士带同不足16岁的儿童或少年人前往追风致其生命可能受危害,可以「疏忽照顾儿童」罪将其拘捕;
- 警务处可根据《警队条例》(第232章)第63条,如追风人士拒绝听从警务人员的指示远离岸边及返回安全地方,可以「阻差办公」罪将其拘捕;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可根据《泳滩规例》(第132E章)第4(1)及(2)条,封闭泳滩禁止巿民进入或使用;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可根据《游乐场地规例》(第132BC章)第4条,封闭游乐场地禁止巿民进入或使用;以及
- 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可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208A章)第13(1)至(3)条,封闭郊野公园禁止巿民进入或使用。
在近期超强台风桦加沙袭港期间,警方严厉执法,包括进行三次执法行动,共拘捕四人,相关人士在台风期间带同年幼子女前往海边或高危地点追风逐浪,涉嫌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的「疏忽照顾儿童」罪。另外,一名男子在已封闭的屯门黄金泳滩游泳,涉嫌违反《泳滩规例》规定,警方已向法庭申请传票检控该名人士。警方会积极跟进其他相关个案,适时发布相关执法及行动,以表明对同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上述提及的执法行动已清楚表明政府对这些危害生命安全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予以追究责任的立场。我们亦留意到社会有意见,希望研究从法律层面针对这些在恶劣天气下追风逐浪的不负责行为,政府会通盘考虑并作研究。
(三)从超强台风桦加沙袭港期间,警方有效引用《侵害人身罪条例》下的「疏忽照顾儿童」罪追究携同子女或儿童观浪的执法例子中可见,相关法例具备实际成效。而「疏忽照顾儿童」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亦具相当阻吓力。
为进一步提升家长及儿童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全意识及自律性,教育局会透过学校课程及全方位学习活动,包括在小学人文科指导学生认识天气警告及恶劣天气下的应变措施,及初中地理科涵盖暴雨和台风下的极端天气状况,让学生识别有关危险警告讯号及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培养其面对恶劣天气时的判断能力与责任感,以及透过「家长电子专递」网页向家长发放信息,提醒家长和学生在恶劣天气下往返学校时应注意的事宜,并按需要通知学校,请学校向家长进一步转达有关信息。康文署则与中国香港拯溺总会每年合办「水上安全运动」活动,宣传「顾己及人,切勿在恶劣天气下进行水上活动」等信息,并举办多个外展活动,向中、小学生推广水上安全的重要性,有关活动今年共有超过1 500名学生参加。消防处亦于二○二四年推出「消防处社区应急先锋计划」,透过讲义和实体课堂教授防灾应变、恶劣天气应对及溺水、山岭事故等自救知识,以提升市民应急能力与意识。该计划已推广至学校、社会团体及家教会等不同层面,截至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已有6 515名市民获委任为该计划的社区先锋。
政府亦已善用电视宣传短片及社交媒体平台等不同渠道,提醒市民在恶劣天气下切勿追风逐浪,强调有关行为不仅对个人生命构成威胁,更可能违反相关法规,呼吁公众必须保持警惕,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政府将继续加强执法,并从学校及社区层面入手,联同社会各界加强相关宣传,从源头遏止恶劣天气下的追风逐浪行为,以保障社会整体安全。
完
2025年10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5分
香港时间17时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