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公布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计划申请期的延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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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进一步保障巿民健康,环保署于二○二○年推出特惠资助计划,以期在二○二七年年底前分阶段淘汰约四万辆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包括柴油货车、非专利巴士和小型巴士)。合资格车主须在计划推行期内,将其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交由计划下的登记拆车商拆毁,并于有关限期前到运输署取消车辆登记,以及在取消车辆登记后三个月内申请特惠资助。
考虑到目前运输业界在经营上正面对的挑战和困难,部分于二○一○年及二
○一一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车主或未能于申领特惠资助的截止日期(即分别为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请特惠资助,故环保署作出延长安排。
在延长安排下,于二○一○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其申请资助的截止日期会延至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于二○一一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其申请资助的截止日期则会延至二○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二○一○年及二○一一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的车主仍须符合特惠资助计划所订定的其他申请资格及完成所有相关程序,并于其适用的新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特惠资助申请,方可获批特惠资助。
此外,根据《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规例》(第311X章)(《规例》),政府将分别于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停止为二○一○年及二○一一年首次登记的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发出/续发车辆牌照。在该日后需续领车辆牌照的相关车主,须按《规例》第6条向环保署申请豁免,以延后有关车辆的淘汰限期。
有关特惠资助计划及上述特别安排的详情,可浏览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Phasing_out_euro_iv_comm_veh.html),亦可致电2651 1100或电邮至EU4dcv@epd.gov.hk与环保署联络。
完
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