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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在观塘区进行跨部门反私烟宣传活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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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关今日(九月二十六日)与观塘区区议员、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房屋署及社区关爱队在观塘安达邨进行联合反私烟宣传活动。

  海关人员向居民派发宣传品,介绍私烟相关法例的最新修订及海关打击私烟的工作。

  政府九月十九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透过修订现有法例,实施新一阶段控烟措施。当中,提高未完税烟草相关罪行的罚则及执法措施同日起生效:
 
  • 在《应课税品条例》下,就携带烟酒等应课税品入境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的罪行,作有代价地不予检控的罚则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 未完税烟草相关罪行最高罚则由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提高至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七年;及
  • 把有关罪行列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附表1,加强海关对打击私烟活动的调查及执法权力,包括向法庭申请没收犯罪得益的权力及判处更高刑罚。

  海关会继续根据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从源头堵截,并透过针对贮存及分销贩卖多管齐下的执法策略,致力打击私烟活动。海关亦会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市民切勿参与有关私烟的违法行为。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分发任何形式的吸烟产品广告(包括任何传单),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五万元。市民可致电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热线2961 8823举报怀疑派发私烟传单活动。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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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今日(九月二十六日)与观塘区区议员、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房屋署及社区关爱队在观塘安达邨进行联合反私烟宣传活动。
香港海关今日(九月二十六日)与观塘区区议员、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房屋署及社区关爱队在观塘安达邨进行联合反私烟宣传活动。图示海关人员向居民介绍私烟相关法例的最新修订及海关打击私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