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修订屏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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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项目主要涉及(i)把位于永宁村的一幅用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7」地带;(ii)把位于永宁村的四幅地块由「综合发展区」地带及「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8」地带,并加入标号连接各幅地块;(iii)把沿着港铁屯马綫高架桥沿线的一块狭长土地由「综合发展区」地带、「绿化地带」及显示爲「屯马綫紧急出入口」的地方改划为显示爲「道路」的地方;(iv)把位于永宁村的两块土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v)把位于青山公路—屏山段以北的一幅用地由「综合发展区」及「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9」地带;(vi)把位于塘坊村东南面及屏厦路与青山公路—屏山段交界处以西的一幅用地由「综合发展区」地带改划为「住宅(戊类)1」地带;(vii)把位于屏厦路与青山公路—屏山段交界处东北面的一幅用地由「综合发展区」地带改为「住宅(乙类)2」地带;以及(viii)修订位于庸园路的「综合发展区」地带的边界。
城规会亦同时修订图则的《注释》及《说明书》以反映上述修订,并适当地更新各用途地带及规划区的一般性资料。
载有修订项目的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YL-PS/21,现置于(i)城规会秘书处;(ii)规划资料查询处;(iii)屯门及元朗西规划处;(iv)元朗民政事务处;以及(v)屏山乡乡事委员会,让公众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于十一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作出书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参阅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交及处理申述及进一步申述」。
提交的申述亦应符合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所列明的规定。申述人应特别留意以下事项:
*申述人如没有根据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的首四个字母数字字符,则有关申述会视为不曾作出;及
*城规会秘书处保留权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分证明以作核实。
该指引及有关表格可于上述地点(i)及(ii)索取,亦可从城规会的网页(www.tpb.gov.hk)下载。
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于北角的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tpb.gov.hk)浏览该图的电子版本。
完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