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打击贩卖伪造香港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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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报有商户透过内地电商平台,兜售五花八门伪造的香港通用证件,当中包括大专院校学生证、毕业证书、香港身份证、纪律部队委任证、不同俱乐部泊车贴,甚至仿制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禁区纸)也可供选购。此外,有传媒发现内地网购平台有大量商户,售卖香港水、电、煤气帐单、供客户用作地址证明的造假粮单及租约,有卖家甚至在假帐单上使用真实存在的香港地址资料,更指住户不知地址已被盗用。有意见认为,上述林林总总、难辨真伪虚假香港证明、帐单文件的贩卖活动已达严重泛滥程度;同时,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国政协)副主席暨前行政长官亦在其个人社交媒体撰文指「诚信、商誉、守法意识是香港赖以为生优势,任何假冒和香港相关东西都应下架」,并呼吁涉事内地电商平台「发财立品,不能损害全体中国商人声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内地商户违法贩卖本港假证和假帐单情况,除上述全国政协副主席暨前特首亲自督促外,政府有何应对政策;
(二)有否调查上述贩卖假证和假帐单情况是否已导致大量不法分子在港行骗、入学、就业、开设银行或金融帐户或骗取社会服务及福利情况;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成功起诉个案;
(三)据报今年上半年累计近千名专上学生被骗逾一亿元,港漂学生占半数,当局有否调查或评估,众多涉及内地来港人士被骗巨额款项案件,与在港使用假证或假帐单的关连性,例如是否有人曾在港使用伪造执法人员证件行骗,甚或有受害人以虚假证明入职公司或入读院校后,非法转移内地资金来港,因惧怕内地执法机关查究而堕入骗局;如有,当局曾侦破多少宗同类案件;
(四)有何措施或政策,以捍卫上述「香港赖以为生优势」及保护本港诚信、商誉和守法意识,并设法令内地电商平台「发财立品」,杜绝所有涉及假冒本港证明文件的商品;及
(五)有否研究或评估,上述贩卖假证、假文件行为猖獗,连同假冬虫夏草种子、冒牌饮用水及冒牌墙砖等数之不尽售港的假货品,以及众多被揭发使用伪造学历文件的学生和专才,对本港多年来一直奉行的「诚信制度」(honour system)带来何等冲击;当局日后制订政策时,会否一改以往以信任为本的观念,以加强防范有关不法行为?
答覆:
主席:
诈骗乃严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若被控同一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1至75条订明制造、使用或管有虚假文书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另外,任何人因诈骗得益而被控《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 第25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
无论骗案发生于线上或线下、透过任何方式进行,只要涉及违法行为,政府都会严正执法,绝不姑息。
就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留意到近日有商户经网上平台售卖伪造证件等疑似虚假文书。我们高度关注此等怀疑违法行为。
首先,利用虚假文书行骗或干犯上述的《盗窃罪条例》(第210章),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另外,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制造、出售或使用虚假文书(包括题述的伪造证件、证书、帐单、租约等)均属严重罪行。任何人制造虚假文书,或在知道或相信某虚假文书属虚假的情况下使用或管有该文书或其副本,并意图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
事实上,香港警务处一直就伪造文件相关罪案严厉执法。二○二五年一至七月,警方共接获546宗涉及伪造文件的案件,共拘捕337人。在二○二五年第一季,共有46宗就相关罪行提出的案件完成审讯,定罪率约为85%。
针对制造及行使虚假香港身份证的跨境罪行,警方于八月联同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及内地相关执法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在两地共拘捕42人,并在深圳捣破一个伪造香港身份证制造场所,搜获60多张伪造证件制成品、制造伪证原材料及工具。
过去警方一直与内地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并已建立情报互换机制,以打击相关的跨境罪行。警方早前注意到怀疑有不法商人在内地网上平台出售涉及香港的伪造证件、帐单等,已即时将相关资料通报内地公安机关要求涉事平台迅速行动,移除相关帖文并作进一步跟进。警方虽暂时未观察到这类犯案手法有明显增长的趋势,但我们绝不会掉以轻心。警方会持续留意这类犯案手法,并继续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打击相关罪行。
(三)新来港人士因为不熟悉本港的制度、骗案情况、求助方法等,较容易受骗,尤其是当中的内地来港就读的学生。假冒政府人员是其中一个针对此类群组常见的诈骗技俩。就此类诈骗行为(不论是否涉及伪造政府人员工作证),警方一直严厉执法。警方于二○二五年一至八月接获584宗涉及假冒政府人员的骗案,较去年同期减少10.2%,损失金额更大幅下跌64.7%,反映警方的各类防骗工作奏效。
除了执法行动外,提高市民防骗意识亦至关重要。在宣传教育方面,警方针对不同群组制订不同具针对性的防骗策略。警方早前与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安部刑侦局及香港入境处共同制作防骗视频,展示骗徒假冒政府人员的犯案手法,提高新来港人士的警惕,并自二○二五年六月起在各口岸、内地出入境办证大厅,以及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媒体播放。
为特别加强保护新来港学生,警方与国家反诈中心安排线上线下学生及家长分享会,并向家长派发防骗须知信息。为继续加强他们抵港后的宣传教育,警方早前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进行有关大学生诈骗认知的调查,收集逾3 000份回覆,发现近85%受访者曾参与网上防骗教育套件,当中内地生参与率超过90%,而曾完成学习套件的学生遭遇诈骗而有金钱损失的比率比未曾参与者低58%。警方会继续协调各院校安排新生参与。
自今年新学年开始,警方已走访各大学进行反诈宣传。警务处处长早前亦透过全港大专院校去信新来港学生及他们的家长,呼吁他们要特别留意几类常见行骗手法,以及防范的方法,并鼓励他们善用警方的「防骗易热线」及「防骗视伏App」。
(四)及(五)政府致力巩固香港购物天堂的地位。为保持消费者在香港购物的信心,香港有不同的法例保障消费者权益。香港海关(海关)是《商品说明条例》的主要执法机关,除了一直透过执法行动打击不良营商手法,亦积极推行合规推广及宣传教育。就打击网上侵权罪行,海关设有反互联网盗版队专责进行网络调查,并以自动网上监察系统24小时进行网上巡逻及侦测网上的侵权活动,另外如证实有人于网上交易平台出售侵权物品,海关会要求该平台移除涉及侵权活动的帖文。
就涉及虚假陈述及欺诈行为,包括上文已详述的涉及制造、使用或管有虚假文书的违法行为,各相关执法部门必定严肃跟进,将不法之徒绳之于法。
反诈工作有赖全社会(包括政府、机构及个人层面)齐心协力,共同筑起反诈防线,时刻提高警觉,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不让骗徒有机可乘。市民如发现有任何可疑情况,应即时向警方作出举报,警方必定严肃跟进。政府亦呼吁任何人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
完
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3分
香港时间12时3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