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来袭期间及恶劣天气下的预防措施以保障雇员的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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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发言人说:「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雇主有责任确保雇员在工作时的安全及健康,包括为他们提供及维持安全的工作地点、工作系统及作业装置。雇员如需在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下工作,雇主须确保相关工作环境的危险受到适当控制,并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将该等危险减至最低。」
如违反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最高可处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续说:「台风或恶劣天气来临前,雇主应留意天文台发出的天气预报,暂停所有非必要的户外工作及安排员工到安全地方暂避或下班。如须安排雇员当值,雇主须预先评估热带气旋或恶劣天气所引致的工作风险,及早作出部署及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发言人亦提醒,雇主须尽快对所有户外设施(例如棚架、工作台、起重机械、吊船和临时供电设施等)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加以稳固,避免意外事故。
台风或恶劣天气过后,雇主及雇员应提高警觉,检查工作地点及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后,才全面复工。雇员亦应与雇主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设备。
完
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3分
香港时间19时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