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辐射(管制辐照仪器)(修订)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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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已于七月三十日批准由香港辐射管理局经谘询持份者后根据《辐射条例》(第303章)所订立的《修订规例》,收紧《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规例》(第303B章)中眼睛晶状体的职业剂量限值,由每年150毫希沃特,修改为于五年内平均每年20毫希沃特,并且在任何一年内不超过50毫希沃特。
有关技术性修订旨在配合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所建议的最新国际标准,更好预防从业员患上辐射引致的白内障。卫生署放射卫生科早前已为本地从业员推出眼睛晶状体职业辐射剂量的监察服务,以助业界遵从新限值。
香港辐射管理局是根据《辐射条例》第3条成立,以执行该条例及其附属法例规定的职能,包括对担任辐射工作的人士采用法定剂量限值。
完
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