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应用创新科技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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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悉创新科技在政府执法部门的应用日趋广泛,而各纪律部队亦已配备不同类型的无人机及挂载仪器系统,以提升工作效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每个执法部门已采购的无人机数目及所涉费用为何;本年度该等无人机执行任务的次数及工作范围为何,以及各执法部门有否就无人机的应用制订保障个人私隐机制;
(二)会否研究加强无人机在执法方面的应用,并扩大其适用的巡查范围和将巡逻安排恒常化,以打击乡郊地区的非法倾倒泥头活动和入屋爆窃等罪行;及
(三)据报警方的「小型无人机行动调配」先导计划引入自动化无人机执行边境巡防工作,但有意见认为,在夜间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操作无人机的机手及观察员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人士身分,警方有否计划利用先进仪器或人工智能技术加强无人机识别可疑人士身分的能力,以进一步提升巡逻效率?
答覆:
主席:
保安局一向积极鼓励及支持辖下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应用不同创新科技以提升各类服务的效率及质素。其中,无人机应用技术日渐普及,已成为全球执法及应急管理领域的重要工具。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亦采取不同策略,结合实际执勤需求进行形势评估,在合适情况下应用无人机技术,以提升部队的服务质素和工作效率。
就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已因应各类工作需要配备不同大小的无人机,以及相关的仪ྖ系统,以提升工作效率从而更有效调配人力资源。截止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采购无人机的数目及相关开支,以及执行任务的次数载列于附件。
至于工作范围,无人机技术在部队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其中包括:
1. 在侦查罪案方面,香港警务处(警务处)、香港海关及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在各项行动中运用无人机,配合高解像度镜头,于罪案现场进行录影,尤其是野外和海上一些人手较难通达的地点,协助调查及搜证工作;
2. 在治安巡逻及预防罪案方面,警务处于今年五月份正式推行「小型无人机行动调配」先导计划,在边界警区和西九龙总区使用无人机执行巡逻任务。警务处在边界警区采用自动化无人机库系统,通过智慧规划飞行路径,实现自动巡防作业。无人机将按预设范围执行巡逻任务提升边境巡逻效率,及可更灵活调配警力;而在西九龙总区则透过灵活调配无人机执行高空巡逻任务,得以扩大巡逻范围,提高效率并增强警方快速应变能力,优化资源运用。
先导计划自五月份推出至今已协助警方拘捕三人并侦破四宗案件。警务处会检视相关工作的进行情况及成效,并会研究将先导计划进行优化并进一步扩大试行范围至长洲分区和中环警区,预计于今年第四季推行;
3. 在维持公共安全秩序及人群交通管理方面,警务处于各项大型活动中运用无人机监控人群及交通流向,通过实时影像迅速辨识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引入可长时间悬停在指定位置的无人机系统,用于照明及广播,向市民发送安全提示;
4. 在救援方面,警务处、消防处及民众安全服务队利用无人机快速抵达现场,克服悬崖、深山等险峻环境,协助搜索失踪人士及监察救援过程,确保现场安全。此外,在大型及复杂的特别事故中,无人机可就倒塌及扭曲变形的瓦砾,拍摄高清影像并制作三维模型,协助地面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及部署救援行动,如有需要更可透过投掷系统空投维生物资给受困者;
5. 在灭火方面,消防处利用配备热成像镜头的无人机,在空中以多角度监察火场温度变化,协助现场指挥人员制订灭火策略、规划进出路线,从而提升灭火救援行动效率及人员安全;以及
6. 在监狱及羁留设施管理方面,惩教署及入境处运用无人机技术协助巡查保安设施,包括检测围栏的耗损情况及建筑物屋顶的异常物件,并协助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应变,进一步加强设施保安。
在应用无人机技术的同时,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会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实行严格控制和监管,确保无人机操作安全,并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障市民隐私。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会严格遵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出的《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包括制定内部守则规管部队的飞行任务,妥善处理收集到的影像,并小心策划飞行路线,以避免不必要地飞近公众及民居。
(二)除了上述「小型无人机行动调配」先导计划以外,警务处现时也有就特定行动使用无人机,包括在乡郊地区运用小型无人机进行反爆窃巡逻工作,巡视有否可疑人士徘徊或匿藏。其间如侦测到其他违法行为,例如非法倾倒废物活动,警务处会转介相关部门跟进。
(三)目前警务处使用的无人机已具备不同功能,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并配备热成像镜头及夜视镜,协助在夜晚光线不足时为各类罪案侦查提供高效有力的技术支援。
随着无人机技术日益成熟,无人机的功能亦变得多元化。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部队会继续密切留意创新科技发展,检视目前各项科技的应用,包括无人机应用的成效,探讨如何运用先进科技进一步提升部队的服务质素和工作效率。
完
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8分
香港时间12时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