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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气体安全(修订)条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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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气体安全(修订)条例》(《条例》)。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表示:「《条例》透过修订《气体安全条例》(第51章)下『气体』的定义,把作为或拟作为燃料以推进车辆、列车或机械等的『受规管氢气』,纳入《气体安全条例》的规管框架,为规管用作或拟用作燃料的氢气的进口、生产、储存、运送、供应及使用建立了一个规管架构。」
   
  《条例》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受规管氢气」及相关事项订立新的附属法例。政府将按「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在二○二六年内把规管「受规管氢气」的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审议。《条例》将与有关附属法例同日生效。机电工程署会就拟议附属法例谘询业界,确保相关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本地氢能使用的安全。
   
  发言人补充:「有关附属法例将涵盖『受规管氢气』的整个供应链,为本地氢能产业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和稳定的规管环境,让本地及国际投资者能够更有信心地在香港发展氢能相关业务。」
 
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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